国家税务总局惠民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来源:惠民县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惠民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

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shandong.chinatax.gov.cn/binzhou)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惠民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文安路156号,邮编:251700,电话:0543-8132900,传真:0543-81329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惠民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惠民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保障。惠民县税务局确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局领导担任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并由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组织不定期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

(二)健全制度规范,提高主动公开质量。完善内部信息审核与报送制度,健全网络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审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完善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依托政府网站和依申请公开互动管理平台,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台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会商沟通,提升答复精准度。

(四)助力疫情防控,强化平台建设。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进一步发挥税收服务作用,惠民县税务局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巩固办税服务厅作为对外公开的主阵地,加强政务公开栏建设,不断完善充实相关内容,公开形式科学、便民、有效,内容及时更新,公开投诉、举报、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加强分局等公开平台的建设,努力做到全方位覆盖。

(五)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169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557

行政强制

1

0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355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惠民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较为单一,主要以政府网站为主,新兴媒体的探索较少;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比较狭窄,公开存在着不及时、内容不具体的缺点等。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惠民县税务局将按照市局部署,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内部信息审核与报送制度,健全网络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审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深化对外公开载体和公开平台。继续巩固办税服务大厅作为对外公开的主阵地,加强政务公开栏建设,不断完善充实相关内容,公开形式科学、便民、有效,内容及时更新,公开投诉、举报、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同时,积极拓宽对外公开载体,加强分局、代开点、网络等公开平台的建设,努力做到公开的全方位覆盖。三是强化监督,确保公开落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组织不定期检查,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惠民县税务局本级和派出机构数据。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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