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邹平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来源:邹平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邹平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与税务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着力推动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和任务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进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shandong.chinatax.gov.cn/col/col53/)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邹平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邹平市鹤伴二路366号;邮编:256200;电话:0543-2245003;电子邮箱:zpsw2245055@163.com)。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细化主动公开的范围,加强对信息的梳理和汇总,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贯彻落实《2020年山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并落实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要求,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我局2020年全年没有收到请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也即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文件网上发布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开发布全文、摘要或信息稿,刊登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全文、摘要或消息稿,应当从国家税务总局官网转载。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我局严格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获取政府信息,我局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创新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和方式,建立并形成了便民、务实、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在抓好办税服务厅、2241366、2249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的同时,创新运用了纳税人学堂、重点项目税收服务微信群等新手段,做好税收政策的推送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按照“谁主管、谁采集、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规范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规范了信息发布审查流程。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抓、办公室归口管、相关股室负起责的合力推进机制,及联系紧密、责任明确、协同合作、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着广度和深度稳步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量还不够多,公开的面及深度还有差距。

(二)改进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局将着重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工作、税收优惠政策等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继续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和宣传力度,加强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增强“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意识,增强信息公开时限的制度化、规范化意识。三是将适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责任人员,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邹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申请答复、结果反馈、工作报告提交、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全面性和准确性。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条例》、《办法》之规定,不断学习提高,查找差距,改进措施,完善不足,努力拓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邹平市税务局本级数据。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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