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原县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来源:德州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平原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平原县税务局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德州市平原县莲花池西街508号,电话:0534-2167975,传真:0534-2167975,邮编:253100,电子邮箱:dzpyxswj@d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各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各项制度规定,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和税收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热点,完善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截至2020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主动公开方面。推进国家税务总局平原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履职,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落到实处。围绕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本地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公开电子办税、优化服务等举措,重点对疫情防控优惠政策、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事关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政策加大公开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是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年度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

三是信息管理方面。规范公开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规定,严格遵循“一事一审”“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强化公开信息的政治把关、涉密把关和舆情把关,保障了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有序化。 

四是平台建设方面。依托税务外网、办税厅公告栏等渠道,针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优惠政策、税制改革等开展解读,重点加大对减税降费、社保缴费情况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税收政策法规公开,推进政策发布和解读同步公开。

五是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组织绩效考核,强化干部职工公开意识、提升工作能力,促进各项工作做好做细。及时公开政府公开工作年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49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3

2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29

69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31.5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还有差距: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缺乏深度了解,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与形势要求、公众期盼存在一定差距,公开时效性和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对《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学习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条例》的学习和掌握还需要进行系统性研究。

下一步,我局将强化信息公开各项责任和意识,不断适应新时期工作形势变化及公开需求,做好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的政务公开工作,采用多元化宣传的方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重点政策信息公开,提升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服务性、准确性,以公开促规范,服务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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