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齐河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来源:德州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上级税务机关有关制度规定,现将我单位2020年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齐河县税务局在德州市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把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强化便民服务作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广大纳税人依法及时准确获取涉税信息,充分发挥税务信息对纳税人的服务作用,政务公开实效明显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明显增强。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条例》等规定的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公开程序,经过认真的督促检查,及时的进行公开,营造了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按照上级要求,同步推进公文公开管理、重要决策执行公开、税收行政执法公开等,大力服务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政策学习和流程梳理,夯实工作基础,本年度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信息管理方面。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并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信息并上报市局,保证在地方政府网站和市局外网统一发布。坚持做到信息公开与税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

(四)平台建设方面。定时对网站相关内容进行认真自查,针对栏目未及时更新、空白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发布内容更为合理,管理更为规范。组织开展青少年税法学堂活动,推进信息公开渠道更广泛、更畅通。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将其纳入年终考核目标中。调整了政务公开监督队伍,做到专人负责,随时登记随时公布,做到基础资料全面、真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同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17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3

6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29

1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

88.63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齐河县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围绕税收工作重点任务,在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便捷、高效、透明。通过采取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力度的措施,加强纳税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了解程度,在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中宣传和辅导纳税人使用正确的信息查询渠道、规章制度、工作流程。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通过总结、调查,我们发现仍存在一些的问题,如部分执法信息内容公开有一定难度;信息化手段运用不够充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等。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继续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中,充分发挥各科所积极性,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纵深发展。

二是进一步强化培训。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方面的学习和教育,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好新《条例》及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

三是加强培训和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制度,积极开展交流座谈会,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参与省、市局有关政务公开的培训,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联合举办新闻通讯员培训班,提升政策宣传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