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五莲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来源:五莲县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0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日照市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五莲县税务局(以下简称“五莲县税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各项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标准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五莲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2020年五莲县税务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纳税人关切的主要问题,持续加强信息发布,规范政策解读,做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优化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持续推进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执法、纳税服务和自身建设公开工作,让税收执法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促进了法治、责任、服务、阳光型税务机关建设,提高了部门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把日照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及五莲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加强平台建设,按要求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更新动态,主动发布涉税公开信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内容;多方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加大钉钉、鲁税通等新移动端的平台运用,进一步发挥移动端的宣传功能;积极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宣传栏、传统宣传栏等公开手段,依托“纳税人学堂”等有力载体做好政策宣传、服务指引工作,方便纳税人获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全系统规范“申请接收、登记、补正、分办、审核、答复、送达、归纳”等流程,推进依申请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满足公众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和办理流程,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五莲县税务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要求各部门认真填写,严格保密审查,做好逐级审批、及时答复,确保公开事项发布的规范高效。

(四)平台建设方面。扎实开展政务新媒体摸底排查工作,确保不出现问题,在办税服务厅公开栏做好内容保障工作,并纳入日常监测范围。

(五)监督保障不断强化。完善组织领导架构,加强政务公开机构队伍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进一步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62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7

0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25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6591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五莲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条例》要求和广大纳税人以及社会各界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四是单位内部少数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

对此,五莲县税务局重点抓好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公开制度,在确保执行现有制度的同时,讨论决定更加细致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适应工作形势变化以及群众公开需求,加强监督体制,强化日常维护和监督检查,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快捷化、长效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好日照市税务局门户网站,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强化宣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活动的社会宣传,让纳税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和办税公开制度,同时不断加大对税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加强与股室的沟通交流,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推动五莲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五莲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富强路222号,邮编:262300,电话:0633-5231158,传真:0633-523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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