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来源: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认真贯彻新《条例》要求,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立足于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全面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了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情况

2020年,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通过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官方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推进减税降费公开,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展示了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维护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未发生减免费用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实政务公开团队力量,专人处理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具体组织协调局内政务公开工作,各股室积极配合,形成人人参与、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配合做好公开平台建设

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利用办税服务厅作为推进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阵地,对临沂路办税服务厅进行升级改造,结合本单位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策划宣传主题,向社会广泛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向纳税人提供信息公示栏、意见簿、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信息服务,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

(五)强化监督保障

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工作实际出发,健全完善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同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公开信息统一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由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统一公开,注意加强舆情应对,坚决落实舆情管理属地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55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7

0

41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79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3529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并按规定不折不扣完成相关工作,但仍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与形势发展和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公众的参与度不高。

针对这些问题,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认真整改,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积极开展相关培训,提升了队伍水平。组织各单位法律、业务等方面的骨干,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高经办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处理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与兄弟单位的沟通交流,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

二是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规程,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探索建立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规范体系和工作流程体系,把握好申请和受理关,做到事事按程序、件件有答复,明确公开工作各项流程,切实发挥作用。

三是重视宣传和部署,社会关注度提升。总结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经验,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各种渠道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程度,采取多样的宣传方式提高公众对税务工作的关注度,进一步畅通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了工作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日照市东港区荟阳路122号,邮编:276800,电话:0633-322260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