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来源:日照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日照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日照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坚持强化领导、健全制度、创新载体、丰富内容,严格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

(一)加强主动公开。加强税务网站、新媒体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省局管理规范和信息公开要求,做好政务信息的发布、维护与监控工作,确保及时发布税收政策和涉税信息,方便纳税人对政务公开信息的查询。及时宣传、公开最新税收法规政策、办税流程及有关办税情况,积极加强与报刊、电视、广播等主流公共媒体的交流合作,借助新闻媒体及时公开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关心的涉税事项,发挥主流新闻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2020年,日照市税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属内部事务不予公开。2020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及时修订了信息公开指南,对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进一步规范,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工作质效。保持公开电话、传真、线上等渠道实时畅通有效,有效回应公众的信息公开诉求。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同时在系统内部施行“发布制度”“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协调制度”“动态调整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

(四)健全平台建设。发挥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官方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将季度税收数据、政府采购、建议提案办理等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中进行公开,2020年度共公开25件。着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做好“日照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运维管理,通过关联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12366等提升服务能力,促进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掌上服务、政民互动等功能不断健全。

(五)健全监督保障。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组织推进、指导协调,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着力规范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涉税舆情监测、推送、分析研判、调查核实、回应反馈、评估等机制,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规范公开程序,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务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1

0

35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65

行政强制

5

0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513819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税收工作发展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方面有待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度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有待加强,政务公开的保密审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方面,日照市税务局采取措施加强改进力度,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为基础、以日照市税务局重点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为要点,全面梳理细化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与深度。

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度。进一步加强选题策划,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拓展新媒体传播渠道,提高传播效果,为落实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更好舆论环境。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全员培训、重点科室培训、一对一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提高局内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与能力。

四是进一步严格审核内容。严格落实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加强保密审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都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予以发布,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日照市税务局网站查阅和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日照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69号,邮编:276800,电话:0633-8781968,传真:0633-8777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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