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高密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高密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国家税务总局高密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高密市税务局”)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高密市税务局办公室(电话:0536-2342526,邮编:261599,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康成大街1666号)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高密市税务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扎实完成好本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规范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

  (三)加强主动公开。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2020年山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要求,重点围绕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开展信息公开和税收宣传,充分利用税务网站、本地主流媒体、办税服务厅公开栏、广播电视等载体,多渠道、多方面将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及时的向社会主动公开。针对国家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通过“今日高密”“高密发布”“爱高密”APP等本地平台进行公开宣传,《人民日报》《央广网》等主流媒体对我局今年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进行了报道。

  (四)健全监督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指挥棒”作用,将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纳入绩效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处理,加大对政务公开质效的监督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做好依申请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办理程序、拓宽公开渠道,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进一步强化和提升依申请公开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确保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6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48

38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4

656

行政强制

0

+5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14

335136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半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针对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尚显不足、细化程度不够、个别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高密市税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最新制定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法规、规章,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公告等做好相关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干部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促进依法行政。

  高密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例如,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热点问题和回应社会关切方面还不够深入、不具体等。下一步,高密市税务局将规范信息发布,完善公开渠道,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