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青州市税务局”)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州市税务局办公室(电话:0536-3201171,邮编:262500,地址:山东省青州市范公亭东路3701号)。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青州市税务局按照省、市局,青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等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减税降费、税务执法、纳税服务、疫情防控、动态要闻等公众关切的热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税务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青州市税务局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机制,在切实做好主动公开的同时,认真办理各类信息公开申请,针对社会舆情和公开申请热点,及时解疑解惑,进行正面引导,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告制度,严格界定公开指责范围,严格进行审核把关。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二是对照《2020年山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重点围绕减税降费政策解读、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社保费划转工作、“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等重点任务,从便于纳税人缴费人理解的角度加强解读。

(四)平台建设

将潍坊市税务局外网、办税服务厅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和平台,同时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对行政许可、规章制度等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及时全面进行公开,对涉及纳税人利益、纳税人关切及需要纳税人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进行公开,让权利职责在“阳光”下运行,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做好绩效考核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与绩效考核挂钩,明确考核指标和内容,要求公开内容层层把关审核,保障程序规范、内容严谨;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审查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2020年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三是人员队伍力量有待增强。针对于去年存在的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数据口径不一致等,我局紧紧围绕总局制定的各项税收政策、法规、规章,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公告等形式,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重新按照省局要求的统一数据口径进行修改完善,采取措施予以改进,确保进一步加强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各方面力量的整合,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改进措施:一是积极探索运用新思路、新途径、新方式,以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为突破口,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强相关股室对接协作,办公室会同法制股、征收管理股等股室对信息公开事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时间和质量;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依法依规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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