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办公室(电话:0536-8871019,邮编:261031,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海路3177号)。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立足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格局,进一步实现了与广大纳税人、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回应社会关切,对照《2020年山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工作责任,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通过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2020年度主动公开信息85条,按要求及时维护网站栏目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运行机制,切实强化工作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归档等工作,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申请1件,书面答复1件。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办公室作为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并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全局各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同时对所有公开内容执行信息发布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分管局领导三级签批制度,有效保证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内容严谨。

      (四)平台建设方面。在充分发挥网站公开主阵地作用的同时,积极运用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公示栏等平台发布更新重点工作动态信息,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范围,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使公众直观、全面地了解税收热点和税务工作重点。

      (五)监督保障方面。 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事项,同时将切实抓好信息公开与各项税收工作的结合,及时公开税务机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和其他相关涉税事宜的办理情况,主动将执法工作放到“阳光”下,自觉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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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针对上年度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的问题,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选优配强工作人员,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同时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涉及公开信息的部门较多,仍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岗位业务培训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部门协同仍需进一步强化等问题。

      下一步,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技能。二是强化部门协同。进一步健全完善运行机制,密切部门间分工配合,以更高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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