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坊子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坊子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坊子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潍坊市坊子区税务局”)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潍坊市坊子区税务局办公室(电话:0536 -7603200,邮编:261200,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北海南路1850号)。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坊子区税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法规规章,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聚焦税收这一主责主业,不断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着力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将“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贯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充分利用网站、新媒体等各类公开平台接受度高、互动性强的特点,发挥其优势,更好地提供便民、快捷、高效的渠道。

(二)全面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深入学习、理解和运用,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受理渠道和办理程序,全面梳理、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件有落实、有回应。

(三)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对照《2020年山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在疫情特殊期间,梳理筛选符合政策条件的重点企业,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政策宣讲会”、“银税互动送春风”等活动,积极宣传落实国家最新出台的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协同性。同时利用移动智能办税厅,搭建起家门口获取政务信息的新平台,实现家门口办税、“非接触”办税的便捷。

(四)深入完善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区局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点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培训范围,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知识和注意事项,严格规范公开流程。

(五)不断强化信息监督保障。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扩充人员,定期召开督办会议,严格审查公开内容,确保公开质量。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均经过各级层层审核审定,方能对外公开。全年未发生任何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专业化、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够规范化等问题,通过健全相关制度来规范公开内容,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受理渠道和办理程序等措施,已整改落实。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我局在以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强工作培训力度。结合日常工作和年终考核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政策图解和视频解读相结合的方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同时加大宣传,让公众了解政务信息公开的途径、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资源,享受政府信息公开带来的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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