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商河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来源:济南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山东省税务局、济南市税务局有关制度规定,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商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执行《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上级中心工作,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力促信息公开平台跃升新层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县局坚持多渠道、多平台发布政府信息,依法依规适时公开,充分利用外部网站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3篇;在新华社、新华社客户端等中央级媒体刊发稿件3篇;在大众网、山东商报、齐鲁晚报等省级媒体刊发稿件15篇,在爱济南客户端、海报新闻等市级媒体刊发稿件14篇;利用微信服务号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涉税信息23期1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商河县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局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县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对信息公开流程、时限的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县局依托济南市税务局网站,商河县政府网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总局、省局、市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利用好办税服务大厅、各类新闻媒体、商河税务微信服务号等渠道,全力做好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局自觉主动接受济南市税务局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严格落实市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制度,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包括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设置情况,联系方式、地址和上班时间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通过全面规范权力运行的过程制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税收政策和相关规章制度的知晓度,进一步提升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9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1

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383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4650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县局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持续提升,网站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更加多元化,但整体水平与先进单位相比仍有差距。主要还有以下问题:一是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二是公开平台有待拓展。

  对照存在的问题,对标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商河县税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开实效。一是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学习了新《条例》,通过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推动各项政策、制度落实落细;二是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方式,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线下政务公开专区等平台及时发布、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性、准确性、时效性。通过不断提升县局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提高了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办税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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