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来源:济南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和济南市税务局有关制度规定编制本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城区税务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工作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2020年山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利用"历城税务"微信服务号,及时发布涉税政策、图文解读、视频动漫等,以纳税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元化解读涉税政策,2020年推送涉税政策43期,共计284条;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公开涉税信息、办税流程等;创新利用"互联网+"打造"云"端税收宣传月,进一步强化公开和宣传力度,开展"云"课堂精准辅导,整理录制个税汇缴、票e送操作等8个辅导视频,通过51个税企交流群和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向全区4万余名纳税人进行推送;通过新华网、人民网、学习强国、中国税务报等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00余篇,对我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受理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善办理流程,规范资料存档,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2020年,我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详见本报告第三部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区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具体负责承接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完善工作制度,提升公开质效。梳理政务公开岗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具体任务、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等,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市局部署,定期维护"历城税务"微信服务号;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维护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网站内我局栏目;在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优化营商环境"和"减税降费"两个栏目发布税收优惠政策;上线"云呼叫"平台,充实微信办税服务队伍,优化线上咨询等涉税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增强业务能力。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条例》《通知》等,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养,增强公开意识。二是严格保密审查,遵守公开纪律。按照《条例》及《通知》要求,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从信息发布源头做到严把关。三是畅通反馈渠道,自觉接受监督。通过网站及时更新机构职能、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在办税服务厅放置意见箱,自觉接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209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1

11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3660

行政强制

5

0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121962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动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依申请公开规范性有待加强等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微信平台的栏目设置,借助微信及线上直播等"云端"平台发布公众关注的涉税信息;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岗位职责清单,根据具体任务明确工作标准,细化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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