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来源:济南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山东省税务局、济南市税务局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1299号银丰花园1号楼B座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邮编:250002,电话:0531-8286755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市局和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始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通过上下共推,对纳税人和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及时回应。疫情防控期间,第一时间转发各项通知公告及相关税收政策,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纾困解难。2020年,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设的县局工作动态栏目公开各类信息24条;通过"市中税务"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318条;通过中央省市级媒体发布各类新闻消息28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中区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涉税政务信息的权利,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涉税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0年收到纳税人依申请公开申请1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了强化政府信息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落到实处,市中区税务局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副组长,各科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定期召开专题研究会议,明确责任分工以及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

  围绕税收重点工作,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较高的内容进行解读宣传。定期开展 "纳税人学堂"以及线上微信公众号"直播课堂"对税收政策做解读,对外公开税收业务咨询电话,使得纳税人疑问能及时解答。积极利用新媒体等渠道,强化税法宣传、政策传递能力。积极利用电视问政、网络问政、媒体专访、撰写文章等多种方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纳税人看得到、能理解,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

  (五)持续强化机制监督

  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持续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依法满足人民群众对税务系统政府信息特别是执法信息公开的合理需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和舆情监测,确保政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指挥棒"作用,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和督察督办,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质效的监督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75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249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20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动公开途径不够宽,对社会热点问题和回应社会关切方面还不够深入、不具体、不及时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立足实际,从以下方面做出改进:围绕减税降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工作主线,以不断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出发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丰富公开平台。充分发挥《中国税务报》《齐鲁晚报》《济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和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设的县局工作动态栏目、"市中税务"微信公众号等自主宣传媒介,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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