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来源:济南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山东省税务局有关制度规定,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济南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济南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部署,落实《条例》要求,按照《2020年山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要求,紧紧围绕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着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动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济南市税务局坚持多渠道、多平台发布政府信息,充分利用外部网站这一主阵地,发布通知、公告信息303条;借助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税务报》等中央级媒体刊发稿件152篇,借助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省级媒体刊发稿件186篇,借助市级媒体刊发稿件154篇;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政策解读等各类涉税信息260余期700余条。

        调整网站页面布局,增设相关工作专栏;细化政务公开内容,在市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调整"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版块,及时更新维护相关内容。

        多次组织召开基层政务公开专题会议,先后两次深入基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调研指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济南市税务局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为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按照《条例》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及时回应申请人关切,化解潜在争议,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明确规范系统内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做好与所履行职能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公文公开审核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照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加强对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的管理。

        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依托济南市税务局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栏目,全方位集中发布各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充分借助新媒体平台,做好新媒体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坚持移动优先,充分运用图文、音视频等展示形态,统筹网站、微信发布传播渠道,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作为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济南市税务局切实发挥指导作用,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绩效管理考核项目。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翻印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增强系统内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专业基础和操作能力。同时,借助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座谈会,开展信息公开案例分析,以会带训,以点带面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解决政务公开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切实达到实战、演练、提升的目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4

0

13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1091

行政强制

+4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3411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监督考核形式单一等问题,济南市税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公众关心的涉税信息。二是加强了对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绩效考核、督查通报等方式,查缺补漏,提高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济南市税务局本级数据。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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