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税务局大力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发布日期:2021-01-21 来源:威海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发票推广应用的部署安排,税务总局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分批分步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山东将从2021年1月21日起,在新办纳税人中推行专票电子化。

1月21日上午,威海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朱威到威海广播电台参加直播访谈。直播过程中,对市民朋友们普遍关注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16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为纳税人释疑答惑。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与纸质专票相比,有着发票样式更简洁、领用方式更快捷、远程交付更便利、财务管理更高效、存储保管更经济等优势,1月21日起山东范围内新办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为确保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顺利推行,税务部门推出了五条便利化举措:一是开票设备免费领取。税务机关将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二是电子专票免费开具。税务部门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服务,纳税人通过该平台开具电子专票无需支付相关费用。三是首票服务便捷享受。税务部门对首次开具、首次接收电子专票的纳税人实行“首票服务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四是发票状态及时告知。纳税人可以通过该平台及时掌握所取得的电子专票领用、开具、用途确认等流转状态以及正常、红冲、异常等管理状态信息。五是发票信息批量下载。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批量下载所取得发票的明细信息。

随着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的推进,税务部门还将推出更多创新服务举措,为纳税人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舒心的办税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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