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成武县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0 来源:成武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之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5〕32号),坚定法治理念,规范税收行政行为,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快转变工作职能,适应机构改革后的税收征管业务体系,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有效提高税务行政管理效能,坚决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

面对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的重大考验,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税收减税降费政策及纳税服务措施,对疫情防控下的税务行政执法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局严格执行各项文件制度,以工作实效营造了我县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切实推动了各项税收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

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理论学习的重点,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及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中,加强对法治理论的学习,加强对全体税务干部法治思维与法治素养的培训教育,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与税收征收服务工作实践深度结合,坚持全面落实党中央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坚持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依法治税的工作准则,在工作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基。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5〕32号),成立了以黄圣伦局长为组长,陈晖副局长、贾宝峰副局长、谢继文纪检组组长为副组长,办公室、法制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等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股,负责依法治税推进工作。法制股积极落实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定期组织工作会议,在需要重大执法决策时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民主决策,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和重要问题得到了积极推行和有效落实,依法治税工作成效明显。

(二)建立法制工作议事协调机构

为更好落实各项法制工作,提高法制工作落实效率,我局按实际工作需要先后成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复议应诉委员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各项工作均在我局党委领导下得到有效落实。

(三)完善法制机构建设

县局选拔税收法制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法制股工作,安排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负责执法督察工作。各基层税务分局、税务所全部配齐了税收法制员,由政治素养好、法律意识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担任税收法制员,协调监督依法行政工作,并积极探索“三员合一”制度,提高人力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干部队伍整体法治思维,全局依法治税水平明显提高。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落实“三项制度”,严肃执法纪律

 一年来我局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落实,提高税务执法效能,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9〕31号),按照“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要求,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以“三项制度”为主抓手,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执法质量意识,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税务执法效能,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提供法治保障。

本年度我局均已经按工作要求落实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音像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进展顺利,各一线执法单位新增配发高性能执法记录仪30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执法音像记录管理信息平台相继推广应用,对全体税务干部行政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的同时,也起到了规范执法行为的作用。广大纳税人均反映感受到了执法方式的转变,体会到了更阳光更规范的执法方式带来的利益保障。我局将“三项制度”的全面推行工作,作为推动各项工作、提高征管服务效能的重大事项来抓,有力助推了法治政府建设。

(二)全面推行税收专家顾问制度

推行税收专家顾问制度是组织系统内专业人才针对制约企业发展的现实困难进行“专家问诊”,实施“靶向治疗”,精准去除“病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的创新举措。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我局坚持立足“纾困解难,精准服务”,坚持“有求必应、无需不扰”的原则,集中局内各部门业务专家和公职律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才组成了专家团队,围绕企业个性化需求有序参与顾问服务活动。同时由基层管理分局提供了部分重点行业企业名单,印制并发放了“税收顾问联系卡”,建立起畅通的沟通渠道,转变税收管理观念和管理方式,坚持寓管于服、服务先行,为企业发展提供全税种、全链条式的税收智慧支持,以税收数据分析等管理手段为抓手,加强服务针对性,促进企业自我纠正、主动遵从,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三)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纳税服务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关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以及全国税务系统视频会议重要精神。严格落实《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等系列关于疫情防控和促进复工复产的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对我县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的相关企业进行税费优惠政策宣传。主动与有关部门对接,及时掌握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和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对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绿色通道服务。严格按规定延长申报纳税期限,严格执行延期缴纳税款的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发票供应。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非接触”式办税举措。积极加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办税缴费平台的运行维护和应用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积极向纳税人宣传通过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利用第三方支付渠道缴纳税费业务,及时解答纳税人应用各平台时遇到的问题。本年度我县纳税人各平台使用频率增加,“非接触式”办税模式运行正常。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建章立制,民主决策

建立健全党委议事工作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会议制度等规程,严格按照规定对应由集体决策的事项提交党委、局长办公会等会议进行审议和民主决策,每次会议均如实记录、形成会议纪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明确党委议事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凡属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及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等重要事项,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重大税务案件民主审议

严格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34号令),我局成立了由县局局长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主任、分管重大案件审理工作的副局长为副主任,法制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征收管理股、税收风险管理股、纳税服务中心、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全面加强了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坚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要求,推进我局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执行税收行政法律法规

我局严格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开展税收执法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落实《山东省税务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山东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全国税务纳税服务规范》。坚持以纳税人为导向,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打造流程更简、耗时更短、服务更佳的办税环境。

(二)全面落实“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若干措施”决策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依法行政,坚持改革创新引领,坚持法理情融合,牢固树立公平正义是税务执法工作生命线的理念,强化组织领导,对标对表推进,加强舆论引导,大力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税务执法制度优势转化为税收治理效能,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我局按要求编制了县局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提升执法规范性和统一性。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落实内控制度,完成本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面对今年“新冠肺炎”疫情,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为确保全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本年度税务系统开展了力度空前的执法督察工作。按照市局工作要求,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主要对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党委工作要求、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纳税服务措施落实、税收征管措施落实等内容进行了自查和整改,扎实推进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本年度重点对省局、市局下发的多批次税收优惠疑点信息进行了逐一核查与反馈,落实执法督察服务税收中心工作、防控税收执法风险的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税收执法督察职责,强化权力监督制约,防止税务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保证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正确执行。我局认真开展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及时登记督察底稿,汇总督察报表,按要求在内控监督平台进行详细反馈。通过本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发现了我局在日常税收执法工作中还有很多的不足之处。对发现的问题列入工作底稿,督促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向县局党委及上级部门报告,充分发挥了执法督察“查错纠弊,促进管理,防范风险,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同时我局按照要求整理编写执法督察典型案例,上报上级部门进行经验交流借鉴,以促进整体税收执法水平的提升。

(二)认真落实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

本年度全国税务系统发生多起工作人员通过作废税收票证、作废代开发票等方式贪污截留税费的案件,相关人员已被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引起总局高度重视。为推动各级税务机关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税收票证、代开发票管理,规范现金税费收取(即通过开具《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收取的税费),强化内控监督,堵塞税费征收漏洞,确保税费安全,税务总局决定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工作部署,我局成立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法制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收入核算股、第一分局、征收管理股、人教股、纪检组和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认真开展了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

(三)开展违规征税收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对照总局通报的违规征税收费相关问题,根据市局统一部署,我局本年度认真开展了“违规征税收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做到该免的免到位、该减的减到位、该降的降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退的退到位,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决不以组织税费收入为由拖延落实、打折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我局严明纪律强化责任,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贯彻依法组织收入原则情况纳入全年工作重点,压实各股室、各分局责任,一经发现有收“过头税费”等不符合“六稳”“六保”工作要求的问题,坚决执行工作纪律。

(四)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有关要求,根据市局决定,我局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其他政策措施包括不属于规范性文件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不包括菏财税文件等其他部门牵头与税务机关联合制定的涉税文件,我局严格按照市局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分步骤完成此项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报表,我局未发现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的情况。

(五)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2020年第3号)修订了新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全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引导和促进纳税人自觉守法,改善了税务执法环境。我局深刻理解规范自由裁量权对广大税务干部行政执法和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重要意义,在公告发布后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并要求一线执法单位将该裁量基准放在办公地点显著位置,及时对纳税人进行公示,也方便工作人员查阅,切实做好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六)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为了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保障税务执法活动合法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防范税务执法风险,确保税务执法规范,我局严格执行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音像记录、文字记录、现场执法语言规范等制度的落实来约束现场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用“无形的眼睛”监督现场执法活动,使现场执法活动更加透明,纳税人权利得到更大程度保障。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落实税收征收管理纳税服务工作,同时也高度重视纳税人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工作。在执法过程中要求一线执法人员全面履行告知程序,告知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途径。通过加强宣传、简化申请手续、加大对受理工作的监督力度等多种措施,提高纳税人对行政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制度的信任度,积极引导涉税争议进入纠纷化解渠道。探索通过听证、实地核实、当面听取意见等方式公开审理案件,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在日常工作中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全面审查合法性与合理性,对违法或者不当的决定,坚决予以纠正,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把依法化解矛盾作为衡量办案质量的重要尺度,对涉税案件反映出的税收制度性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充分发挥权利救济促进税收制度完善的弥补作用。

我局成立了涉税负面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加强舆情管理的有关要求,准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涉税舆情引导,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环境,积极加强涉税负面舆情监控平台和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县局各单位应对处置涉税负面舆情,主动强化正面宣传引导,着力提高舆论管理能力,推动全县税收事业科学健康发展。2020年我局高标准建设税务约谈室、复议听证室并投入使用,在日常工作中探索建立税收调解员制度,由基层业务骨干担任调解员,对纳税人的涉税争议进行政策辅导及矛盾调解,及时将征纳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为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信息化建设,统一规范开展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网页建设、数据对接等的统一部署,省局建设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我局按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三项制度”工作要求所列明需公示的内容,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相关要求分级维护公示信息,按照规定的公示时间、公示途径及其他要求,确保行政执法信息得到及时准确公示、及时更新维护、及时更正撤下。

自2020年5月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以来,我局按上级要求及时完成了“三项制度”中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所要求的执法主体及主要职责、权力和责任清单、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等16项事前公开事项,落实了准予行政许可结果、非正常户认定信息等7项已存在的事后公示事项。结合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服务和执法事项告知等事中公示制度的相关要求。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今年是落实依法治税、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之年,我局积极推行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制度,继续落实税收“七五”普法规划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完善普法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普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随着机构合并后组织收入业务范围的扩大,税务部门承担的法治宣传工作任务也更加艰巨。我局倡导在执法的过程中将涉及纳税人的税收法律知识传达给纳税人,让纳税人做到学法、懂法、用法,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到最好的税收法治宣传效果。另通过发放税收法治宣传彩页,在办税服务厅、繁华路段张贴税收宣传标语、在公园设置个人所得税宣传栏等形式向纳税人进行宣传税收法律制度。结合税务系统征管体制改革,我局在业务交接与学习的同时,更加注重各类税收及非税征收业务知识的宣传,将涉及税收的法律法规、行政许可程序等内容及时对纳税人进行展示宣传,同时通过自媒体平台等途径,多种方式进行税收普法宣传,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寻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税收法治环境。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岗位人员均通过全国统一的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具备税收执法资格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截至目前,除2020年新录入未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人员,我局其他正式在编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具备行政执法资格。2020年参加全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13人,均一次性通过考试,通过率100%。截至2020年底,无被吊销执法资格人员。法制股对税收执法资格进行统一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的工作制度。

我局高度重视在职干部的法治教育工作,每年结合党的教育实践活动、春训活动、“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干部培训等工作,进一步夯实教育培训规范化,着力提升干部税收业务水平和执法素质,加速打造高素质税收人才队伍。建立了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与人事教育股教育培训计划相结合,特别是利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建立了领导干部集中法治培训、普通税务干部法治培训计划等。同时,通过举办法制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税务干部依法履职和税务机关税收治理的能力,促进依法治税能力提升,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治税的整体氛围。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我局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并根据实际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成员,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将法治税务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考核。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对考核成绩好的单位给与表扬,对工作不力和问题较多的单位,取消当年的评先树优资格,坚决做到奖先罚劣。

此外,我局按规定组建了税务行政复议领导小组、税务行政诉讼领导小组、听证工作领导小组、内控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由各业务骨干人员作为成员,同时不断加大对青年干部的培养,形成了良好的依法治税体制机制。

十二、2021年度法治工作规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1年,我局将继续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深刻阐明了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我局将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全面履行依法行政的主体责任,切实在税费征收服务工作的各项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二)继续全面落实依法治税工作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通过工作实践不断完善法制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保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他各议事协调机构的合理运行,进一步提升民主决策水平。深入推进依法治税,进一步完善法治机构建设,培养专业法治人才,同时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法治教育,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全体税务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从而提高税务行政执法水平,提升税务干部执法素质。通过提升全局依法治税水平来推动“十四五”规划的落实。

(三)继续做好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从目前的防控形势来看,2021年仍不能有任何松懈。目前疫情防控工作仍在继续,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致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税费政策,新的年度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仍需要大力落实。我局将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各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在今后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发现新的问题,我局将及时上报,并迅速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解决问题,形成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反馈问题、完善机制的工作闭环,巩固深化“回头看”成果,确保执行税收优惠政策不留死角,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对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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