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菏泽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0 来源:菏泽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菏泽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菏泽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在市局和菏泽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以依法行政工作为基本准则,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文件要求,全面深入地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不断夯实法治建设的基础,有力促进了税收法治工作的再深入、再提高,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现将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菏泽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从三个方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从深刻理解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出发。在工作实践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治党管党。二是从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出发。为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党内法规体系贡献税务力量。三是从深刻理解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才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出发。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形成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敬畏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税费收入

2020年,菏泽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做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突击收税等行为。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四个坚决”工作要求,科学分解税收任务目标。加强对税费入库进度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税费及时、足额入库,实现税收收入平稳有质增长,为菏泽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财力保障。2020年,菏泽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组织国内收入共计6253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89%。

(二)依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菏泽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措施,及时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地,实质性降低企业的负担,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到国家政策的红利。强化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责任,加强政策落实跟踪问效,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准确、办理简便、享受及时。2020年全年,全区共办理减免税金9.14亿元,其中累计新增减税降费2.88亿元。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度清理工作

菏泽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现有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由于基层税务部门不享有税收立法权,所以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在做好自身涉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同时,对省局、市局总结的全文有效、部分有效、全文失效和今后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备案、管理、清理工作,并积极探索信息化管理新模式,逐步形成全阶段、定期化、主动化的动态评估、跟踪和清理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做实做细。

(二)落实税收政策反馈报告制度

深入基层组织调研,了解基层税源管理单位和纳税人税收政策落实情况,让反馈更加贴近基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现行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准确性和真实性,提高反馈工作质量。2020年,菏泽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向市局积极建言献策,通过便函向市局报送政策执行反馈意见4篇,及时反映政策执行情况。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重要行政决策,包括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相关法制机构或组织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对于超出法定权限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事项,不得做出决策。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和法律责任,召开相关会议,形成会议记录,严格决策落实情况,严格责任追究制度。2020年共进行合法性审查5次,确保决策合法。

(二)健全决策程序

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坚决杜绝独断决策现象发生。

(三)强化决策评估

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要采取跟踪调查、综合评估等科学方式,及时发现纠正、调整完善实践中反映的问题,提高决策质量,力争收到预期效果。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公示的“双向”监督,纳税人及缴费人及时知悉了解税收信息。一是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使用维护工作,做好税务信息公开,2020年已公示信息4659条。二是深入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认真学习《执法音像记录场景式操作指南》中的执法要点、执法文书送达和一般注销程序,并根据实际情况操作使用,2020年组织全体培训和现场指导9次。三是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符合法制审核条件的案件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二)加强执法主体资格管理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没有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不得安排到执法岗位,不得发放各类执法证件。二是落实执法主体公示制度。明确各级具有执法和征收职能的派出机构执法主体资格,以便基层开展税收执法活动。三是对税收执法资格人员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将脱离执法岗位人员、离退休人员的执法证件予以注销。

(三)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强化对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全面梳理执法依据,确定不同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促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2020年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1人进行批评教育。开展执法督察活动,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通过考核机制保证行使税收执法权的税务机关及执法人员严格税收执法,履行执法程序,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效率和服务水平,保证行政效率和行政效益的有机统一。2020年执法督察中,共核查整改疑点351条,整改税款387.21万元。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完善权力制约机制

菏泽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始终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原则,全面落实《税务机关管理事项清单》,按清单列明的事项依法履行职权,规范执法行为。

通过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对税务总局、省局、市局要求重点自查的内容进行分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责任到人,确保完成好重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自查工作。同时严格工作规范,把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同税收业务、队伍建设和税收事业和谐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风险识别、应对、核查、整改和追究的完整闭环,实现风险源头防控,纠错提前介入、操作全程留痕和过错实时追究,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二)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政管理行为,防范相关内部风险,坚持“制度+科技”的原则,深入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和信息化建设,对税务工作内部风险进行源头管理。围绕内控监督平台,积极做好平台指标分析和日常工作,为风险的信息化防控提供保障。全年通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发现税务机关执法考核过错7条,执法人员执法考核过错10条,并及时督察纠正,避免执法风险。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主动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对外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纳税人的诉求;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意见箱,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走访纳税人等措施,认真调查处理纳税人反映的问题,促使执法权力不偏离法治轨道。2020年共收到12345投诉求助电话120条,12366投诉求助电话42条,并圆满为纳税人解决了问题。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针对在执法督察和内控平台发现的问题,菏泽经济开发区税务局逐环节进行排查,提出整改意见并全面严格督导整改,保证问题整改率100%;同时以点带面,对税务执法中存在的类似问题一并整改,做到敢追究,严追究,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全年通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发现执法考核过错17条,共对1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落实《山东省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实施办法》

菏泽经济开发区局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实施办法》,主动加强与纳税人的有效沟通,建立纳税人需求管理台帐,定期分析纳税人的需求变化,及时改进纳税服务措施。运用行政和解、调解等途径,促进行政争议的多元化实质化解。2020年度,菏泽经济开发区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应诉案件。

    (二)学习复议应诉案例经验

定期总结税务系统行政复议应诉基本情况,分析案件的规律、趋势和特点,提高复议应诉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多发性、典型性问题进行分析,找准争议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法,着重从法律依据和法学理论的角度进行评价。及时、全面学习其他单位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经验,提升基层税务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规范一线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

(三)畅通税收争议法律救济渠道

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畅通纳税人征收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法律救济渠道,从源头上预防征纳矛盾产生。一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公示行政复议指南、流程图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行政复议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并免费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文本。二是在办税服务厅、省局网站市局频道等公开行政复议热线电话,多措并举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同时,积极履行转送职责,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转送有权部门处理。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菏泽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将经过审核确认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需要对外公示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扎实做好税务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涉税信息,依法依申请公开纳税人申请的事项,切实做到法定内容公开、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2020年,通过山东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已主动公示涉税信息4659条次。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制定全体税务干部学法计划,把宪法修正案、新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列入学习内容,健全税务人员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利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学法活动,中国税务网络大学的学法课程以及普法考试等活动,组织全体税务干部尽心学法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促进了税收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加强税务干部对《民法典》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对税收的理解和认知度,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2020年共开展全员学法培训4次,组织学法活动2次,有利地促进了税收依法行政工作。

(二)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

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的建设,发挥税务报刊图书的作用,实行税务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举办纳税人学堂、政策辅导班、开展对纳税人税收政策和纳税意识培训;通过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钉钉税企交流群等开展对纳税人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通过走访纳税人,组织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等进行座谈,把减税降费政策送到企业手中,培养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提高纳税遵从度。2020年共对纳税人组织普法教育2次,发放宣传册500余本。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菏泽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要求全体税务人员树立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深入开展税收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加强税收执法宣传,促进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另外,认真做好信用等级评定,推进诚信激励,强化失信惩戒。对菏泽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符合评定条件的纳税人进行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对不同等级纳税人实行差别化管理,对A级纳税人畅通绿色通道,对B、C级纳税人加强宣传、辅导,对D级纳税人进行失信惩戒。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整合税收法律人才

目前我局从事税收法制岗位共3人,另持有法律资格从业证书1人。根据税务机关民事、行政、刑事、劳动等多方位实际需求,提供专业、规范、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同时,积极引进法律优秀人才,从事税收法治工作,持续培养法治人才,提升依法治税能力,打造一流法治队伍。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在学习内容上,重点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与行政处罚法、许可法、强制法、复议法、诉讼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法规与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能力。在学习方法上,组织税收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干部综合素质,激发队伍整体活力。全年组织有法律背景和专业的人员开展培训9次,共同学习税收法律法规。

    (三)确保顺利通过执法资格考试

2020年,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顺利开展,菏泽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实际参考人员共有12人,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考试通过率100%。在考前思想动员工作中,将考试压力向下有效传导,做到奖惩分明,有效提升了考生的积极性,通过以考促学,有效提升了新进公务员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另外,鼓励税务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整合系统内的法律人才资源,建立健全内外法律顾问团队,

十一、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机制

菏泽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党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遵法学法守法的模范,营造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2020年,共召开4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对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重大决策部署,定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十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部分人员法律意识和自身素质有待提高

执法人员的整体职业素养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但仍存在知识层次、业务层次、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同时,缺乏专业法律人才,全面深入开展税收法治理论建设的力度受到制约。

(二)部分人员执法行为不够规范

从内控监督平台、督察内审工作反映的情况来看,疑点数据的出现,反映出我们的执法过程中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文书制作不够规范、系统操作不够熟练、执法程序存在瑕疵等,需要我们在问题整改的过程中不断的修正。查缺补漏,有效的规避执法风险,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菏泽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不断提升法治对税收工作大局的保障能力,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学习,提高法治思维

继续坚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落实到具体税收工作实际中,积极营建和谐、法治的税收环境,努力践行“为民收税、为国聚财”的工作宗旨。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各项税收政策,制定出落实各项改革工作的配套制度。增强税务人员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完善岗责体系,提高服务质效

明确纳服部门等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在高质效完成审批的情况下,缩短工作时限。严格落实“一次办好”、“即时办结”制度。不断推广符合网上预受理、预审查的行政审批事项,方便纳税人办理。在纳服部门推动开展不定期行政审批工作问卷调查,汇总纳税人的需求,不断改进工作质效。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优化政务环境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税务行政审批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予以坚决纠正,将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审批流程、审批条件、办结时限、需报送的资料等对外公示。切实促进税收法治信息化建设,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加快推进税收法治税务建设,全面提高税收工作法治化水平,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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