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定陶区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0 来源:定陶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定陶区税务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菏泽市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16-2020 年) 》、《菏泽市定陶区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16-2020 年)》文件精神,坚持按照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依法履行职能,加强依法治税能力建设,全力建设法治型税务机关。现将2020年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们坚持把深入系统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税务建设的着力点,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主题,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宪法宣传周”税收法治宣传活动。全区税务系统强化“线上学习宣传”,组织税务干部们参加《民法典》视频讲座;充分利用互联网,积极参与《民法典》网上知识竞赛活动;收看“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节目;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学法用法考试。

通过系列宣传活动,有力的推进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区税务干部中的传播。我们将继续坚持税收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优化纳税服务、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与提高税收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引导和推动全区税务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

2020年,定陶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落实好“三个务必、三个坚决”:务必把该减的税减到位、务必把该将的费降到位、务必把该征的税费依法依规征收好,坚决打击虚开骗税、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做好留抵退税工作。做到坚定法治理念,依法履行职能,优化纳税服务,不断强化组织收入质量管理,严堵征管漏洞,确保各项税款及时、足额、安全入库。

2020年度,累计组织入库各项收入144245 万元,同比增收2123万元,同比增长1.49%,其中:中央级完成50686 万元,同比减收2982万元,同比下降5.56%;省级完成275万元,同比减收254万元,同比下降48.02%;市级完成189万元,同比减收63万元,同比下降25%;县级完成93095 万元,同比增收5422万元,同比增长6.18%。其中税收收入增幅和县级收入增幅均排名全市前列,为定陶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

全区税务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对内、对外加强宣传辅导,坚决不折不扣、迅速及时地把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使每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都能享受到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据统计,2020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3948万元,去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在今年继续实施后形成减税降费1922万元,合计5870万元。

(三)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根据省局、市局安排部署,在区局全面深化税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2020年继续站在“从根本上改变审批经济”的高度上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坚持放管结合,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制度。一是进一步梳理和简化各项办税流程,精简报送资料,坚持“应放尽放”、“能放则放”的原则,所有业务及流程,全部可以在办税服务厅受理、审核、办结,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税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2020年全局共办理税务行政许可1060件,其中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051件,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8件,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1件,全部当天受理当天办结,落实审批时限“零超时”现象。二是开展审批事项督导检查,对2020年度所涉及的审批项目进行自查,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指明执法风险,提出执法建议。通过自查自纠,落实已有政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税收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加强事后评估,强化后续管理,不定期开展审批项目的督导检查,强化对落实审批项目的检查和日常考核。

(四)严格疫情防控,做到万无一失

办税服务大厅是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一线场所,也是税务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线。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疫情期间各项业务得以有序开展,给纳税人提供一个安心的办税场所,我们第一时间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疫情期间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集中编写《疫情期间导税服务手册》,对在特殊时期如何服务纳税人做了严格规定,并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在分发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确保坐班人员自我防护有保障的同时,每天都对柜台、座椅和办税设备等进行多次消毒工作,保证工作区域清洁。大厅入门处设置检查岗,对进入大厅办税的人员进行业务预受理、详细登记和体温测量。在国内疫情基本平息,进入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后,继续严格执行进行进厅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安全检查,实行导税分流、办税等候、窗口办理和离厅流程实行规范化管理,在保证疫情防控万无一失的同时,最大化给与纳税人便利。

(五)“非接触式”办税,成为新常态

随着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非必要不接触”已经成为社会大众、各单位的共识。我们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要求,进一步优化征管服务举措,推动“非接触式”办税再升级,大力贯彻省局“四位一体”办税服务模式,积极推行办税缴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邮寄办”等服务举措,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便捷暖心服务,与纳税人、缴费人同战“疫”。积极扩大“网上办”,让“少走马路”成为常态。信息多跑路,百姓就能少跑腿。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我局积极落实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内容,让纳税人、缴费人少出门甚至足不出户即可办税缴费。持续推进“线上办”,让“在线互动”成为常态。我们充分利用互联网载体,与纳税人、缴费人保持实时在线互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和具体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线上倾听更有效,让线上互动更有感,让线上推送更有力。深化应用“码上办”,让“一扫尽览”成为常态。我们深入推行办税缴费事项一次性告知制度,使纳税人、缴费人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一览无余轻松掌握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办税缴费程序等各方面信息。通过“非接触式”办税渠道升级、业务范围升级、信息系统升级,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并继续实行发票线上申领、线下免费配送服务,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办税“足不出户”少聚集。大力推行免费“票e送”和涉税文书免费寄递服务,疫情期间免费为700户次纳税人邮寄发票77667份,其中个体纳税人42户邮寄发票96本。截至2020年底,我局厅办率考核指标在全市各县区中名列第一,并大幅超过第二名的县区。

全面落实纳税人涉税事项清单制度,印刷《纳税人涉税事项清单》5000余份,举办宣传辅导4次,现场辅导重点纳税人1200余户。与邮政部门联合,在各农村网点全面推行委托代开发票及委托代征税款业务。退税业务也已全面实现网上办理。

(六)扎实开展政策分析,服务地方发展

深入开展税收课题专题分析。一是横向联动提升聚合力,各税源管理单位和相关股室紧密配合,定期组织召开税收分析联席会,通过专题分析研讨等形式从税收看管理,从税收看经济发展动态,扎实推进税收管理工作;二是纵向协作衔接,积极与市局协调沟通,从我区税收角度看新冠疫情对税收的影响,为党政领导决策积极建言献策,多次得到地方主要领导的批示赞扬。我局报送的《定陶区税务局关于新冠病毒疫情对税收收入影响的分析》、《基于增值税发票数据看房地产业复工复产对税收收入的影响》两篇分析报告得到市局和区委政府的一致好评,区政府主要领导做出肯定性批示,并被省局和市局印制成册进行转发。向区委区政府报送的分析调研报告《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及上半年税收收入预测情况的分析》,具有较高参考价值,被主要领导批示赞扬。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建立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

根据总局《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要求,我们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各税源管理单位、企业进行座谈调研,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现行税收政策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问题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提高反馈工作质量。2020年税收政策反馈工作我局反馈5项问题,完成《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意见》2篇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1篇。

(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

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设,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会前学法制度,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加强工作统筹,定期将涉税重大决策纳入到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议。

区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股,负责依法治税推进工作。建立起“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各部门抓具体”的依法行政责任体系。健全日常和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税务行政决策机制,同步各项业务的开展,同部署、同研究,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保证各项议程得到积极推行和有效落实。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税务部门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依法行使决策权。明确重大决策范围,将与纳税人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税收执法、大额税收减免、重要行政审批、重大税务案件查处等事项列入重大决策范围,通过定期召开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形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机制。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中的作用,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决策事项,不得提交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讨论。尤其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等论证,确保不出现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决策。对重大决策实行跟踪反馈,及时掌握决策实施情况,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严格按照要求记录、存档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情况,严格贯彻落实议定事项。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行为

为保证税收执法工作合法、规范运行,全区税务系统认真执行《税收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等工作制度,从税务登记、账簿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发票和完税凭证管理、纳税担保、行政许可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执法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全面提升税收执法质量,固化税收执法流程,约束和减少自由裁量权,坚决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为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创造条件。

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严格判断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做到了职权一致、执法主体合法,综合运用征管系统、执法文书、执法记录仪视频映像等多种方式,固定和存留执法痕迹,实现执法过程记录的全员参与。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落实实现了对税收执法过程的全面监督,使税收执法过程可被追溯,证据得到固定补充,督促税务人员互相监督制约,一刻也不松懈、大意,有效地提高了现场执法质量和办案效率,使执法更加透明、阳光,促进了执法规范公正,有利于税务机关实施执法督察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降低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最大限度地维护纳税人和税务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组织有关股室部门,对照执法公示事项清单和工作指引,认真梳理应对外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并予以公开,形成了“相关部门提供、办公室保密审查、统一对外发布”的工作模式。山东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线前,我局及时梳理了应公开的《取消进户执法清单》、《行政许可结果清单》等行政执法公示资料15篇,在市局外网及办税服务厅公示栏进行动态公示,基本覆盖所有应公示的内容。山东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线后,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将应公示的内容全部录入平台进行公示,安排专人管理,对有变化的内容进行实时更新,保证公示的内容规范有效。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硬件配备。我局完全参照总局下发的《执法记录仪选型技术参考标准》新采购了20台符合标准的执法记录仪,并将机构合并之前发放的19台执法记录仪收回,统一编号后按需发放至各税源管理单位,保证执法记录仪全覆盖。按照相关要求及标准建设建立2个约谈(询问)室,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力求达到化解矛盾冲突,促进纳税遵从,规范税收执法的目的,切实提高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内控机制建设。

2020年我局积极强化内控平台应用,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推动各主责部门用好内控平台,强化对税收执法和内部管理中重要领域、重点环节风险的识别和防控。根据总局、省局、市局内控工作要求运用税收执法风险监控分析系统、行政管理风险监控分析系统、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系统,针对发票管理、组织收入、减税政策落实等高风险领域,进行指标扫描分析,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对于执法过错加强责任追究,促进风险防范,强化内控管理。

法制股作为内控监督平台的使用牵头部门,每天安排专职人员对平台数据进行监控排查,及时发现疑点,及时处理,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对出现的疑点数据,实行人机结合双重分析,积极主动与各业务股室、各分局(所)结合,及时进行分析清理、限期纠正,确保疑点指向明确、准确率高。2020共发现13条疑点数据,均已快速按要求整改完毕,充分发挥了内控“朝深里做,向宽处拓,往高处集”的积极作用。

(四)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是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关键。为确保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在工作中,我局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明晰岗位职责、细化执法岗位,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体系。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内部监督与制约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多次给全区税务干部上廉政专题党课,强化廉政教育,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引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四种形态”作为严肃执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标准处置问题线索,集体研究确定处置方式,提高处置效率,始终坚持高举问责利剑,精准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标本兼治、惩治并举、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层层签订《责任状》,督促了“一岗双责”的落实。陆续开展省局巡查自查、在职人员排查“回头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等一系列问题专项监督检查,不断强化政治生态建设。不定期对区局机关、分局(所)、服务大厅进行检查,累计察访10余次,保持了执纪问责高压态势。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依法保障纳税人的监督权力。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门监督。完善社会公众的监督投诉处理机制,在办税服务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纳税服务和监督电话,依规承接12366热线接收的税收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方便纳税人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内外结合的监督合力,倒逼税收执法权规范运行。

(三)完善执法监督和纠错问责机制

对以往年度税收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以问题“回头看”的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后续跟踪。对往年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登记、整改、销号的整改方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分类,向被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建立整改台帐,防止一些问题落而不实、责任追而不究。同时做好检查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警示和提醒主管税务机关注重和加强类似问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领会总局、省局、市局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基础上,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栏和专线咨询电话,可公开的政务信息一律向社会公开,为接受外部监督创造条件,自觉积极接受各级监管部门与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公众对税收工作的满意度。要求执法人员执法时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标识,在进行税务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事项时要主动出示税务检查证和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做到执法过程公开。通过以上事项的公开,进一步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增强了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信任度,有效减少了涉税争议,2020年度没有发生因执法引发的投诉案件。

七、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畅通复议渠道,坚持落实税收公平正义,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在加强税法宣传的同时,对《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进行宣传,提高行政相对人的依法维权意识;二是局内各单位按照培训计划通过加强宣传、简化申请手续、加大对受理工作的监督力度等多种措施,提高纳税人对行政复议的信任度,积极引导涉税争议进入行政复议渠道;三是注重对行政复议和诉讼知识的培训,按照培训计划,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举办了多次法制培训班,对全局税务干部进行了相关法律培训。2020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二)依法办理信访事项

一是强化责任,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领导包案责任制,确定了主要责任人为信访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公开联系方式、设立接访接待室等方式强化公众权益保障。

二是完善机制,制定了“信访维稳工作配档表”、“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理顺了信访工作流程,明确了工作责任和工作时限,夯实了制度基础。实行“一对一”包案制,及时解决信访反映问题,确保工作秩序稳定,各项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制观念

我们将税收宣传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强调政策宣传优先,强力打造税收宣传品牌。以减税费优服务、助复工促发展为抓手,利用多种平台、多种渠道,着力提升宣传工作质效。

(一)针对疫情期间纳税人咨询问题较多,涉及面较广,其中有许多问题出现重复的情况。第一税务分局对咨询问题进行每日统计,建表立档,将其中纳税人关注较多、出现频率较高的问题加以抽取,做成辅导文档,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针对性宣传辅导。目前,通过钉钉、鲁税通、税博士等平台,广泛开展辅导宣传,钉钉平台用户激活率高达100%。分行业宣传辅导近70次,涵盖全部优惠政策及常见问题。

(二)开通了“税苑知否”直播间,依托鲁税通平台,挑选业务精英进行网络专题直播,急纳税人所急,为纳税人送去疫情期间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纳税人当前需要的政策解读。

(三)我局携手同心服务团,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优势,采取集中培训、入户辅导等方式,广泛开展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讲和辅导,推动政策红利落地落细。倡导社会团体积极、主动、充分发挥协税护税作用,营造释放税收红利、和谐征纳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我局还抽调20余名税务干部,组建以公职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业务能手为骨干的专家顾问团队,围绕外资外贸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涉税需求,积极打造 “双稳一点通”平台,助推外资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壮大,得到市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组织“媒体记者体验行”,邀请各类媒体记者走进办税服务厅,依托《菏泽日报》、《牡丹晚报》、定陶区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宣传报道税务系统减税降费和便民办税新举措,展现新机构、新服务。同时,组织开展“春风里的微笑”系列宣传活动,依托《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运用叙事文、视频短片等形式,讲述办税服务厅一线的故事,展现新风貌、新愿景。

(五)建立“定陶纳税人之家”微信群、钉钉群为纳税人提供最新政策解读、热点问题分析、业务难点经疑等服务。共为纳税人提供政策信息700余条,解决业务难题1000余次,咨询辅导2000余次。

(六)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月”普法活动,通过设置集中宣传点、咨询台、展板、发放宪法读本和税法宣传资料等形式,向来往群众发放宣传各类资料800余册(页),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充分展现了税务队伍良好形象。

通过开展多形式的税法宣传,有效引导了公民依法表达权益诉求,依法维护正当权益,促进了社会矛盾和谐化解。

九、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自身素质有待提高

部分税务干部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依法行政的要求和精神理解不到位,思想观念仍不适应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法制部门人员配备满足不了工作需要,现法制股人员多无法律专业背景,在工作方法、业务水平都存在不足,急需强化本职岗位业务培训。法制审核人员人数达不到要求,在遇到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时,不能进行很好的处理。面对基层法制审核事项逐渐增多的实际,工作中难免出现顾此失彼,力不从心的现象。

(二)宣传工作不够到位

税收法规工作覆盖面非常广泛,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越来越多,更新比较快,而税收政策变化与每位公民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对税法知识的需求日益增强。虽然我们已经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及时宣传,但是依然可能存在部分纳税人无法及时得知政策变化内容。

(三)三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强化落实

三项制度推行中,涉及的部门多,诸多事项实施时因责任划分不明容易造成推诿扯皮的现象。部分执法人员对三项制度的重要性仍认识不足,执法时使用执法记录仪的积极性不高。存在部分执法记录仪使用不规范,程序混乱、记录影像重点不突出等问题。

十、2021年税收法制工作重点

(一)税收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

根据税收执法工作的特点和执法人员现状,加大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法律讲座、集体学习等多种学习方式,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做到政策法规人人尽知。增强全体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水平,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律、公正执法的能力。对外要强化对纳税人遵从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根据形势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向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宣传最新的税法知识和税收政策,优化税收工作环境。根据纳税人的办税需求,确定宣传重点,满足不同层次的纳税人的需求,以此来帮助社会公众了解税收工作,提升税法遵从度。

(二)三项制度工作进一步推进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和部署,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摸索实践,切实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紧紧围绕当前税收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弥补工作短板,强化税收执法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

(三)税收执法管理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

细化部门和岗位职责,统筹各部门之间合作,使各项工作在各部门之间能顺利流转运行,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规定流程进行执法,保证不出问题。加强税收执法检查,根据工作的结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并及时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工作监督方式,完善工作监管体系,增强督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从被动型督查向主动性自查转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减少执法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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