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经济之声】资源税法施行亮点多多:适当放权、从价计征、简化申报

发布日期:2020-09-01 来源:【央广经济之声】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央广《经济之声》2020年09月01日)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我国首部资源税法从今天起施行,用税收为自然资源拉起了一张保护网。观点指出,适当放权给地方,深化从价计征改革,简化纳税申报等,都是本次资源税法实施中的突出亮点。总台央广记者刘柏轩报道。

新实施的资源税法适当放权给地方,一些具体税率计征方式和优惠减免政策由地方政府来确定。目前我国计征的资源税税目有164个,除了原油、天然气等9个税目已直接明确征税对象税率和计征方式以外,其余155个税目实行幅度税率,也就是说地方对于这155个税目拥有一定自主权。

以矿产资源大省云南为例,云南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处长李丽告诉记者:“其实我们的原则非常明确,就是坚持资源要在保护中开发保护优先的原则,所以对目前我们云南省开采并已经征收资源税的41个税目当中的32个税目,税率我们略做上调,对国家列名,但我省没有探明储量,或者探明储量了,目前还没有开采的税目等114个税目的税率,以国家规定幅度税率范围内的中线偏高来确定。经过我们的初步测算,税率的调整对行业整体影响不大。此外,我们云南省还确定了共生矿、低品位矿和尾矿等资源税的优惠政策。”

竞争方式革新也是本次的一大亮点。从价计征改革的做法,以法律形式被明确下来,像是在东部矿产资源大省山东,资源税法实施后,又有滑石磷镁矿等10种矿产品,由过去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在全部164个税目中,山东实行从价计征的达到160个,可以说几乎实现了从价计征方式的全覆盖。与从量计征相比,从价计征好在哪里?山东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副处长陈伟解释,从量计征指的是用销售数量乘以适用税率,得出应纳税额,而从价计征指的是用产品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首先来说税额,它就可以与资源的价格直接挂起钩,比如说对同一家企业来说,在销售量一定的情况下,如果市场情况好的时候,它售价一般高一些,就需要交纳的资源税就多,这样就有利于促进企业进行合理的开采和节约使用,如果市场形势不好,那么售价往往也低一些,那么交纳的资源税就少一点,负担就随之降低,这样也有利于企业渡过难关。”

本次的资源税法统一规范了税目,分类确定了税率,革新调整了竞争方式,这实际上也为简化纳税申报提供了制度基础,让市场主体从中受益。

音频链接(点击播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