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开发票 政府送大奖”首期开奖!

发布日期:2020-08-31 来源:济宁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为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由济宁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济宁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的有奖发票活动8月29日首期开奖.。

 

大奖花落谁家一起来看。

 

三等奖20名,奖金各1000元(中奖发票号码及电话公示如下)

二等奖10名,奖金各2000元(中奖发票号码及电话公示如下)

 

一等奖5名,奖金各10000元(中奖发票号码及电话公示如下)

 

特等奖5万元花落谁家了呢?(中奖发票号码及电话公示如下)

 

恭喜以上获奖的市民朋友!

 

兑奖规则

(一)兑奖时限:现场抽奖和特别奖公布中奖名单3 个工作日后,中奖者可至公布兑奖地点(济宁广播电视台)进行兑奖。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到兑奖地点兑奖,逾期未兑奖视为放弃。中奖者领取中奖奖金时,济宁广播电视台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所需资料:中奖者应提供身份证明、中奖发票供核对。中奖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中奖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文件的打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合法的书面委托材料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三)中奖发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兑奖:经鉴定为假发票、虚开发票的;未纳入有奖发票范围及不具备摇奖资格的发票;税务机关已公告停止使用的发票;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发票;发票信息与实际录入信息不一致的;发票适用范围与消费项目不一致的;其他与国际法律、法规相悖的。

销售方拒绝向购买方提供发票或提供虚假发票的,购买方可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举报。

咨询电话:0537-2287188

 

 中奖攻略

(一)发票类型为在全市范围内住宿业、餐饮业、商业、建筑装饰业、教育培训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物业缴费等行业和加油站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票面项目与以上行业相符、票面信息完整(购买方名称为个人真实姓名且与身份证明一致),并经过增值税查验平台或税控系统验证的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发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

1、票面金额50元以下;

2、红字普通发票;

3、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5、开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

6、自开票之日起超过180天的普通发票;

7、受票方为单位和非正常户开具的普通发票

(二)符合条件的发票必须票面整洁完好,加盖开具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三)每张发票只能录入一次,个人在同一日连续取得的连号发票录入只计算一次,每个账号每天录入发票上限为10张。

(四)初次录入发票时,需绑定参与人实名手机号码。 

 特别提醒!!!活动每月一期每月最后一个周六20:08开奖下次开奖时间为9月26日一定不要忘记啊!!!还等什么?赶紧拿起手机录入发票信息抽现金大奖吧!下一个幸运儿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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