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税务:纪税联动聚力 监督执纪增效

发布日期:2020-08-19 来源:济南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派出2名税务纪检人员到市纪委监委以干带训,他们将参与党风室和第一监督检查室的日常工作。这是该局今年第二批派往市纪委监委锻炼的人员。

  济南市税务局按照中央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党委部署,主动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以问题线索移交、案件审查调查、业务指导咨询、干部联合培训为核心的“四位一体”纪税联动机制,逐步形成相互支持、联动互促的工作局面。

  问题导向 找准机制“着力点”

  “过去,我们对税务人员纪律审查发现问题后,存在执纪手段有限、审查经验不足等问题,直接影响从严从快查案办案的工作质效。”济南市税务局纪检组副组长魏群告诉记者。

  税务部门作为垂直管理部门,在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工作中需要与地方纪委监委互相配合支持。此前,济南市税务局虽与市纪委监委建立了良好的沟通配合关系,但往往“一事一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双方监督执纪工作质效的进一步提升。健全纪税联动机制,有助于双方更好地发挥各自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2019年,济南市税务局接到市委转来的纳税人举报线索,反映出口退税工作方面存在作风和效能问题。市纪委监委从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高度出发,督促指导税务部门从严从快正风肃纪。为此,济南市税务局纪检组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存在问题的3个区县局17名干部严肃问责。纪税双方配合使案件查处效率提升,也使健全纪税联动机制的步伐加快。

  魏群介绍,通过健全纪税联动机制,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实现了问题线索信息的双向交流;建立案件审查调查机制和业务指导咨询机制,实现了纪税双方的精准互助,既弥补了税务部门执纪审查标准化方面的短板,也能够提升纪委监委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处理涉税问题的专业化水平;实行干部联合培训机制,有效提升了双方的履职能力和实战本领,为进一步开展深层次合作奠定了基础。

  制度约束 打好联动“组合拳”

  2019年8月,济南市税务局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把纪税双方在落实减税降费政治监督、线索移交、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机制的形式固化下来,对双方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等进行了明确。随后,各区县税务局相继与本级纪委监委联合发文,实现了市、区县两级纪税联动机制的“全覆盖”。

  根据《意见》,济南市税务局与市纪委监委互相移交党员或监察对象、税务干部问题线索,形成内外合力、分工协作的监督工作格局。在案件调查中,双方积极配合协作,通过纪税两个部门优势互补,提升双方案件的查办质效。对于双方监督执纪中遇到的政策疑难、案件查办和定性量纪等问题,济南市税务局与市纪委监委也将通过提供指导性文件、业务指导咨询、列席相关会议会商等方式相互予以支持。

  立足长远 持续探索促提升

  “纪税联动机制建立后,借助纪委监委的审查措施使自办案件查办更具震慑性,通过纪委监委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更具针对性,对标纪委监委的作风效率开展监督执纪更具实效性。”魏群说。

  济南市纪税双方通过联动机制,聚焦中央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严肃组织收入纪律执行情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三项重点政治任务,先后在全市税务系统开展了4轮明察暗访和督导调研,向问题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1份,提出整改意见建议68条,向市局党委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强化监管意见建议17条。

  济南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丛琳表示,近期纪税双方将联合围绕减税降费、纠治“四风”、优化营商环境、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容错免责及日常监督执纪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共同开展调查分析,研究防范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治本措施和对策。今后的工作中,济南市税务局将持续探索深化、完善和落实纪税联动机制,真正让制度管根本、管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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