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河口区税务局购买涉税分析中介服务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0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河口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一、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河口区税务局

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7号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0546-3887290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辰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汾河路177号511室

联系方式:0546-8633318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河口区税务局购买涉税分析中介服务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HKSW-2020-0511001-1 

四、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6月02日

五、变更内容:

原信息内容: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06月02日8时30分至2020年06月08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除外)。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东营市东营区汾河路177号508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东营市东营区汾河路177号508室。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06月02日起至2020年06月08日止)

15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2020年06月08日9时前,各供应商将磋商文件中需要明确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山东辰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同时将Word格式电子版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sdcxzb@126.com)。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就有关问题统一口径、标准,形成电子材料后于当日通过报名时所留的邮箱发给各供应商,供应商须在收到邮件之时起24小时内发送盖企业公章并经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答疑回执,逾期发送及未发送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磋商权处理。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6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0 年06月16日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营市东营区汾河路177号508室

17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06月16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东营市东营区汾河路177号508室

变更为: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06月02日8时30分至2020年06月10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除外)。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东营市东营区汾河路177号508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东营市东营区汾河路177号508室。

本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自2020年06月02日起至2020年06月10日止)

15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2020年06月11日9时前,各供应商将磋商文件中需要明确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山东辰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同时将Word格式电子版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sdcxzb@126.com)。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就有关问题统一口径、标准,形成电子材料后于当日通过报名时所留的邮箱发给各供应商,供应商须在收到邮件之时起24小时内发送盖企业公章并经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答疑回执,逾期发送及未发送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磋商权处理。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6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0 年06月18日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营市东营区汾河路177号508室

17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 年06月18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东营市东营区汾河路177号508室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王女士       联系方式:0546-8633318

 山东辰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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