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河口区税务局购买涉税分析中介服务项目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2020-06-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河口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河口区税务局购买涉税分析中介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HKSW-2020-0511001-1 

项目联系人:崔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46-388729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河口区税务局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方式:0546-3887268

联系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7号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山东辰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546-8633318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汾河路177号511室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A

对20户企业进行增值税风险分析

1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三)供应商拟报项目组成员最少为3人,其中2人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1人必须具有会计专业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注:所报项目组人员必须为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报名截止后,项目组人员不得更改,但可另行增加。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五)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2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但已过限制期的。

(六)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9.7万元

见需求公示

B

对20户企业进行增值税风险分析

1

C

对辖区内15户企业高风险分析

1

D

对辖区内15户企业高风险分析

1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仅可选择参加一个包的磋商。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06月02日8时30分至2020年06月08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山东辰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营区汾河路177号511室)。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自2019年10月1日(含)以来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4)项目组成员证书原件及自2019年10月1日(含)以来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5)需提供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一份在公告期限内到山东辰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注明项目负责人。

注: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在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时可提供已办理完成的营业执照副本。

①社会保险证明指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供应商提供的网上打印件不能体现出个人全名(包括只能体现出个人姓氏,名为*号的)和供应商单位全称的,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②若供应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供应商须提供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供应商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磋商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三)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东营市东营区汾河路177号508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东营市东营区汾河路177号508室。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06月02日起至2020年06月08日止)

山东辰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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