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2020年有奖发票定期摇奖活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06 来源:市局办公室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鼓励消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自2020年5月起,恢复2020年有奖发票定期摇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前期因疫情影响暂缓定期摇奖的发票(2020年1月至4月),将于2020年5月一并参与摇奖,其中1月和4月符合条件的发票分别摇奖,其中1月和4月符合条件的发票分别摇奖,2月和3月符合条件的发票合并摇奖。

其他事项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7号)执行。

特此公告。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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