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讲座之五十一 :企业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发布日期:2020-05-21 来源:潍坊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企业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答: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第一条规定,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税。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六类行业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六类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展览、电影放映,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纳税人2019年度或2020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丘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