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讲座之四十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还可以享受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优惠吗?

发布日期:2020-05-20 来源:潍坊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还可以享受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征优惠吗?

  答: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免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免征优惠。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丘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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