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泰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4-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泰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shandong.chinatax.gov.cn/col/col47/#)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泰市税务局联系,(地址:新泰市青龙路179号;邮编:271200;电话:0538-7222125;传真:0538-722212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新泰市税务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泰安市税务局统一部署,立足税务部门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及时、准确、有序进行,树立了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分局、局内各单位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公开职责,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机制建设。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始终遵循依法依规,按章办事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培训,调动各科室信息公开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

  (三)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调整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充分利用微信、报刊、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征管体制改革新动态。

  2019年我局公开局领导班子成员1条,2019年机构职能1条, 2019年政务公开指南1条,税收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1次,2019年新泰市税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减1

248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1584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40.0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不够。二是对政策解读和关系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社会和舆论关注问题回应的还不够深刻和及时。

  (二)改进措施。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关系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社会和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进一步实施减税降费等领域及时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加大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加强对相关责任人的督导。四是积极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借力新媒体,及时公开老百姓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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