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撑企 助力复工 临沂市税务局发布抗击疫情支持企业发展30条举措

发布日期:2020-03-09 来源:在临沂客户端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策部署以及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工作要求,临沂市税务局制定发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30条举措,明确税收优惠政策、征收管理、纳税服务三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复工达产、健康发展。

——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围绕落实新出台的一揽子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地方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推出的相关政策,临沂市税务局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归纳,涵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为纳税人、缴费人准确理解、全面掌握和充分运用新政策提供可靠指引。例如,针对支持疫情防控物资供应,“30条举措”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主动优化税收征管措施。疫情防控期间,有些企业因开工延迟、人员出行受限等因素影响,有些业务不能按期办结,我市税务部门积极调整税收管理措施,采取一系列豁免办法,设身处地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纾困解难。“30条举措”提到,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或从事疫情防护用品和救援物资生产经营的企业,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经有权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 3 个月。此外,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非正常户。这些针对性举措,充分考虑了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情况,为企业战疫情、渡难关、稳发展提供了有效缓冲。

——切实强化办税服务保障。结合疫情防控期的特殊情况,临沂市税务部门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覆盖面,全面推行涉税涉费事项网上办、自助办、便捷办,倡导纳税人选择电子税务局、手机APP、邮寄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理业务,明确常见涉税业务、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城乡居民社保缴费等业务的线上办理途径,有效减少现场办税,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与此同时,“30条举措”对确需到办税缴费场所办理业务的事项,提出了“容缺办理、预约办税、开辟绿色通道”等便捷解决方案。比如,对纳税人现场办理涉税事宜时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由其作出书面补正承诺,可暂缓提交纸质资料,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拓展预约办理,办税服务厅正常上班时间之外,实施“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帮办代办”,提供预约即办服务;遇有特殊困难可上门办理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护用品和救援物资生产经营企业现场办理税费业务的,实施绿色通道免排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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