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实施《“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坚持依法行政,夯实税收法治基础,规范税务执法,强化监督制约,依法加强税收管理,全省法治税务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费收入。2019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大规模减税降费影响,全省各级税务部门牢记聚财使命,聚焦收入主业,突出减税主题,税收收入量稳质优,经济税收实现协调发展。山东省税务部门共组织税收收入7476.47亿元,增长2.95%,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885.74亿元,非税及其他收入331.32亿元。围绕中央和山东省委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安排,高质量打造税收经济分析精品。全省共撰写税收经济分析报告、减税降费分析报告1187篇,获各级领导批示297篇。

(二)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各级税务机关都把减税降费作为全省税务系统的一项首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一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部署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严格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持续开展个人所得税改革。二是搭建工作平台。省局开发并在全省推广应用“减税降费综合监控服务平台”,为纳税人逐户建立应享政策清单和税费缴纳台账等,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进行自动校验提醒,确保其应享尽享税费优惠;与法人等建立双向互动沟通渠道,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实现了减税降费的“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监控”,既提升了纳税人的获得感,又减轻了基层税务机关负担。三是全面梳理税收优惠政策。编印《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减税降费文件汇编》《支持自贸区发展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发放到纳税人手中。四是强化宣传辅导。对企业负责人和具体办税人员实施差别化辅导,分别侧重政策解读和具体操作。参加省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组织的面向全省民营中小企业政策宣讲30余场。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求,扎实做好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是深化审批改革,提高工作效率。严格落实审批时限“零超时”,缩短行政许可审批时间,提高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效率。二是深化一次办好,推行“一窗受理”。推出包含190项涉税业务的“一次办好”清单,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累计减少纳税人到办税厅环节102个,平均缩短非即办业务办理时限70%。三是持续升级优化,推进“一网办理”。升级完善新版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实现全税(费)种网上申报以及各类报表的联网报送。四是创新服务举措,推广“智慧服务”。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和无纸化办税,企业登记、注销手续持续简化,各税种申报不断简并。五是深化银税互动,助力小微融资。拓宽信用信息推送范围,将“银税互动”受惠群体由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开发运用山东省“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加强与活动参与银行的信息共享,为守信纳税人提供快速的线上贷款服务,为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创新融资提供支持,截至2019年12月底,接入平台的银行数量达到125家(均为总行或一级支行),授信总额101.4亿元,助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六是优化国际税收服务。积极推进双边预约定价和双边磋商工作,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做好预约定价安排和转让定价相应调整的双边磋商工作,努力消除国际间双重征税,增强企业经营确定性。

(四)认真履行社保费征管职责。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关于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加强与人社、医保、财政等部门沟通配合,圆满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完成有关险种预算收入任务。全面落实社保费降率政策,建立社保降率减费“一竿子到底”的组织指挥和工作落实机制。联合人社、医保、财政等部门转发、印发相关文件,切实夯实制度基础。与人社、医保部门在记账对账、数据质量审核管控、社保费预算调整等方面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收入差异比对,做好社保降率政策效应分析,及时准确推进社保统计核算各项工作,打造铁账本、硬账单。

二、切实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完善管理机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强调和规范。印发《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手册》,开展全面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水平。二是严格审核管理。规范文件流转程序,提高文件制发质量,所有省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处室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核。三是加强备案审查。省局2019年制发的8份规范性文件全部向国家税务总局报备,同时抄送了省政府(省司法厅)。四是定期开展文件清理。重点清理了与现行开放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

(二)严格外部门涉税文件的审核把关。在办理涉税文件过程中,严格按照保密、准确、高效的要求办理相关文件,通过积极反馈意见,配合省直部门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和落实,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中的涉税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按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稳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推进依法决策。制定印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工作规则》,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将依法决策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规划,保证全面正确履行税务机关职能。2019年召开党委会议35次,党委专题会议4次,局长办公会议13次,对重要问题进行审议研究。

(二)强化科学决策。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增强了重要工作的透明度。参与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税收征管措施和重大决策,均由党委会、局长办公会或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集体研究讨论和决定。

(三)深化民主决策。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均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涉及省直相关部门的,充分协商;涉及基层税务机关的,广泛听取税务干部和纳税人意见;涉及纳税人、缴费人重大权益和公众利益的,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四)保障决策执行。主要领导同志主动谋划,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带头研究解决突出矛盾问题,多次批示指导法制工作,加强重点工作推进,确保依法办事、政令畅通。加强对省局机关各处室和下属机关的督查督办,坚持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健全限期报告、检查复核、督促整改、情况通报及第三方评估等保障规范管理、依法依规办事的制度机制,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税务执法“三项制度”。将税务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推进全面依法行政的主要抓手,以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为目标,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分步有序推进。一是统筹组织部署。制定下发《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明确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链。省局组织召开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部署会议,统一部署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强调市局一把手充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党委对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领导。二是统筹谋划准备。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设立联络员微信群,及时调度部署工作任务。组织举办全省法制骨干培训班,解读三项制度有关问题。对全省执法人员情况、法制岗位人员配备情况等进行摸底调查。整理汇总三项制度相关制度材料,编制《三项制度文件汇编》,发送系统内有关人员参考学习。三是研发执法信息记录平台。按照集约高效的原则,选取最能符合国家税务总局音像记录存储和数字化归档要求的方案,对平台的存储模式、数据传输、服务器管理、一户式档案管理等进行适当的功能设计,开发符合我省基层工作实际的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2019 年组织部分地市进行平台试点运行,2020年将在全省全面推行。

(二)严格依法规范税务执法自由裁量权。印发《山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山东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全省税务系统的行政裁量权进行规范和统一。严格执行裁量基准,确保裁量的幅度、种类等与实际情况相符,保持我省行政裁量基准的统一,保证税收执法权力正当。严格落实《山东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统一发布全省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解决了标准制定转授权问题,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绩效考核,进一步推动基层的重案审理工作规范开展。

(三)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依托“双随机工作平台”,实现了在统一的信息化平台上开展名录库维护、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随机抽查成果统计查询等操作,完成了“双随机”监管全覆盖。2019年,我局按照省政府要求与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联合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共同开展检查。

(四)维护全省税收领域公平秩序。一是及时公布税收“黑名单”案件信息。通过省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案件197起。同时及时做好已公布案件的纳税信用修复工作。全省共撤出税收“黑名单”案件22起,同时将相关情况通知实施联合惩戒和管理部门。二是深入推进打虚打骗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人民银行工作安排,强化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作,联合省公安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和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相关单位,共同开展两年专项行动,科学利用信息化手段,深入推进打虚打骗工作,维护全省税收领域公平秩序。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一)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牢牢抓住“征管查、减免罚、人财物”中的关键环节,搭建“四层构架”构架制度体系,有效过滤工作风险,加强税收执法、提升内控管理,促进权力合规运行。一是深化应用内控平台防控功能。科学设置预防提醒类指标,有效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围绕主题主线抓督察,针对减税降费这一税收工作主题,统筹开展调研监督工作。二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持续完善纪检监察、巡察、督察内审“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继续整合内部审计监督、税收执法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干部监督、督查督办等资源和力量开展审计。三是加强巡察监督。2019年,省局党委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以及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运行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监督,督促被巡察单位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推动全省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及时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高质量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19年,省局机关共承接人大、政协提案27件,全部及时高效办理完毕并答复。一是开展立项督办。第一时间将接收的建议提案全部纳入重点督办事项逐件分解任务,确定牵头处室、责任处室及办理要求和期限,并纳入省局网上督办系统进行限期办理,确保每件建议提案、每个具体问题,都责任到岗到人,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加强联络沟通。坚持“开门办建议提案”,积极采取上门走访、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办前、办中、办后的联系沟通,增进相互理解,共商解决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三是深化协作配合。对主办及分办的建议提案,加强与省直会办、分办单位的联系沟通,共同分析研究解决问题。对协办的建议提案,加强与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配合主办单位研究办理。针对建议提案涉及的税收业务范围广、政策类型多等特点,局内各职能处室间加强协作配合,提高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效。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建立由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业务骨干组成的复议应诉团队,注重加强对团队的实践锻炼,探索完善团队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案件处理的专业化水平。加强与各市局的沟通联系,完善复议应诉案件反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案件分析会议,注重加强对基本规律和特点的总结,全面分析案件暴露出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加强对执法机关的整改督察。积极开展税务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工作,总结市局案例的规律,提出规范执法的建议,发挥案例对基层执法的引导作用。

(二)依法妥善处理涉税争议。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中,立足实际,注重从立法精神、税收原理理解税收政策,既注重合法性审查,又强化合理性考量,以化解矛盾、服务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切实解决和化解涉税争议。各级税务机关加强部门沟通,多方听取意见,畅通法律救济渠道,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妥善化解税收争议。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涉及重大事项的案件、因纳税发生的案件、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税务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中, 依法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妥善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化解税收争议,努力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2019年全省税务系统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36件,行政应诉案件45件。

七、依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依法深化政务公开。严格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务公开的绩效考核力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将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办文公开。严格落实公文管理规定,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二是加强办会公开。提交会议研究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会前广泛听取意见,并将听取意见情况一并提交讨论。对涉及重大决策事项的会议议题,在制定会议方案时明确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三是加强基础信息公开。全面梳理税务部门公开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全面完成本级主动公开目录体系修订工作并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年发布信息6591条。

(二)加强重要政策解读。组织税收业务骨干成立了税收政策解读专家组,积极主动做好重要税收政策的解读,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税收政策进行深入研究和细化解释,及时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运用图表、视频、动漫等多种可视化方式,在新华网、中国税务报、国家税务总局官微、学习强国、省局网站、省局官微等媒体发布热点政策类解读、视频等160余篇。

(三)注重互动交流答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的建设,及时规范回复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度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9件,均按照规定按时予以答复。加强与媒体的互动交流,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规范自身行为,先后多次参与了《阳光政务热线》、《问政山东》等舆论监督类节目,接受媒体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获得各界一致好评。通过官方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加强与纳税人、缴费人的互动交流,畅通局长信箱、举报投诉等监督渠道。2019年度在网站“我要咨询”栏目收到网民留言5676条,均已按时答复办结,利用网站访谈室开展在线访谈活动18期,答复网民提问463条。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贯彻落实《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面实施“七五”普法。制定实施《全省税务系统普法工作推进方案》,不断细化目标任务,逐级明确责任分工,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扎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法大网,营造了上下合力同频共振的普法宣传氛围。二是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税收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统筹全省资源,开展税法“六进”活动。加强与省内各主流媒体的沟通配合,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形式进行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凝聚思想共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注重联合普法。挖掘法治政府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根据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普法宣传,联合省教育厅、省普法办、省学生联合会、济南大学共同举办“远离涉税风险校园行动”。滨州市税务局以“全国优秀政务大厅”滨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为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定期举办“小小税官体验日”“童眼看税收”等活动,邀请中小学生走进办税服务厅,亲密接触税收工作,亲身体验“税”的魅力,了解税法知识。

(二)增强税务人员法律技能。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对全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和市局相关领导及业务骨干,就税收法治建设、税务复议应诉与行政赔偿实务案例分析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灵活采用课堂讲授式、研讨教学、案例分析法、情景模拟法教学等互动教学模式,提高培训效果。充分利用省税校税务案件模拟法庭,在新进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公职律师专题培训中对税务案件进行模拟演练,通过学员演练和教师评析,帮助学员理解涉税争议的焦点和税收执法工作存在的不足,不断提升税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全面建立法律专业队伍。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积极推动公职律师优先配置到法制岗位。目前全省已建立180人的公职律师队伍,省局和15个市局机关法制岗位全部配备了公职律师,三分之二的县级局也配备了公职律师,法律专业队伍的建立为做好税收法制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

(二)完善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制定《山东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对公职律师的管理、培训、使用、激励等进行了全面规定,强化了专门法律人才培养和使用。持续加大培训力度。每年都制定公职律师培训计划,分批组织公职律师培训班,对所有公职律师实行轮训。2019年3月份,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全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训班。

(三)拓展实践锻炼方式。定期组织公职律师开展集中工作,进行案例研讨,总结复议经验,交流诉讼技巧,提高涉税行政案件应对水平,2019年重点围绕纳税担保、税款滞纳金等执法热点开展案例研究和工作交流。省局与齐鲁律师事务所、山东众诚清泰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签订《税收法律人才培养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指导各地定期组织公职律师到当地知名律所实习锻炼,提升实战技巧和业务水平。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省、市、县三级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按照议事规则开展常态化工作,及时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推进解决重大法制工作问题,统筹各职能部门共同推进法治建设。根据需要,适时通过书面审查、成员单位座谈讨论等形式,对涉及多部门、综合性的税收工作进行集体研究。严格落实领导小组集体学法制度,系统学习宪法、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等法律和有关规定,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能力。

(二)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我局把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前提,常抓不懈。领导班子定期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省局领导班子把学法用法纳入日常学习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制定并实施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学法计划,利用“税务讲堂”平台等多种途径开展学习。通过党委会会前学法、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多种途径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各市局和省局各处室负责同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以及系列法律法规。编印《山东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相关制度文件汇编》《全省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学习资料》,供全省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学习参考。

(三)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税务机关普遍成立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均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并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工作要求。省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税务建设,将其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狠抓工作部署和督办落实。每年初的全省税务工作会议、年中的工作调度推进会议、年底的总结部署会议上,都专门总结税收法制工作情况,专门强调严格依法征税,切实规范税务执法,提升执法服务水平。省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门安排法制学习专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2019年5月14日,省局党委会专门听取关于全面推行税务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汇报。7月10日,省局专门召开全省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省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献玲同志作重要讲话,对切实做好全省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各市局进一步加大法治税务建设力度。省局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都把法制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2020年,山东省税务系统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坚持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优势,积极围绕“制度创新年”的工作部署,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法治基础,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强化内控机制和风险防控,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持续加强法制人才队伍建设,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建设,推动全省税务系统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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