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的规定,现对2020年2月全市认定非正常户情况(企业类1户,具体名单附后)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20年第3期(企业类).xls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