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邹城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26 来源:邹城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19年,邹城市税务局将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始终,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不断转变税务管理方式,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营造和谐税收环境,深化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建立依法行政领导机制。推进税务系统依法行政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也是税务机关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为强化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我局建立了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积极引导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引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开展。

(二)大力推进减税降费落地生根。切实做好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的兑现落实,我局专门成立了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减税降费工作。通过个性化培训和“订制化”辅导,不断加大宣传辅导力度,共举办“纳税人学堂”23期,培训纳税人7139户次,线上线下合计宣传辅导纳税人5.34万户次。先后编写4期《减税降费政策汇编》,共计18万字。并推出“减税降费办理暖心帖”、“春风办税联系卡”、二次优先服务卡,成立“税畅攻略”小组,编订各类办税攻略等,帮助纳税人用好、用对,顺利办理各种涉税事项,这些做法得到了济宁市委常委、邹城市委书记张百顺同志的高度评价。同时,成立“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排查整治”工作组,有针对性的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减税降费落地生根。

(三)坚持法治原则组织税费收入。紧紧围绕税收主业,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紧盯税收工作目标,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实行党委成员、科室包保税收任务责任制,加大组织收入和减税降费工作的考核力度。在全面及时足额兑现各项税收优惠的同时,严禁寅吃卯粮,严禁虚收空转、转引税款,夯实收入基数,坚持依法征收,促进了税收经济协调增长。深入开展重点税源调研,对建筑安装、房地产行业所有税种,特别是涉及地方税的企业,进行全面的评估检查,点对点、面对面的做好纳税服务工作。

(四)切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一是认真组织内部人员培训。通过视频会议、全员培训等形式,学习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管理税收事务、依法妥善处理各种涉税矛盾纠纷的能力。坚持税务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素质与岗位职能相匹配。二是扎实推进税收征管规范工作。实践探索构建税收监管体系,进一步优化执法流程,加强工作衔接,力求达到精简程序、清理环节、分清责任、科学管理,形成环环相扣的执法管理链条。全面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和税收监管体系要求,明确各执法环节的具体标准,规范税务文书的填写,推行税收标准化执法,提升基层执法能力。三是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风险。修订完善了《邹城市税务局内控监督动态管理办法》(3编20章86条),明确重点涉税事项的办理流程、时限、节点监控事项、各岗人员职责及责任追究等,内控到事、到岗、到人,彻底解决落实责任推诿扯皮现象。

(五)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改革。一是专题部署提高认识。7月份召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改革专题会议,对如何推进“三项制度”改革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坚决贯彻落实总局“1+3+N”工作体系,切实将三项制度作为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主抓手。二是配置硬件奠定保障。全局累计配置执法记录仪59台,按总局约谈室建设标准改造约谈室6间,为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提供硬件保障。督促各单位在办理容易引发执法争议、税收执法风险较高的事项时,充分应用记录仪、约谈室进行全程音像记录。三是监督检查强化考评。法制联同征管、减税办、纪检组对12个分局重点就公示事项、文字记录质量、执法记录仪及约谈室应用情况等开展了专项检查。按分局制作检查工作底稿,问题汇总后统一下达了检查情况通报,指出问题并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对落实不力的2个分局进行了绩效考评扣分。

(六)提升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各类办税政策的宣传培训,以“贴心服务+沟通维权”为目标,建成了“1厅集成、2线结合、3角围绕、4中心呼应”的纳税人之家。全力推广普及电子税务局,加强线上线下纳税辅导咨询,推出了《联动团队服务管理办法》,组建了联动服务队,全程帮办、一站办结;开展简事即办、容缺即办、发票即办、注销即办“四即办”服务;在发布执行“一次办好”清单的基础上,发布纳税人自主办理清单、场景式办税流程等,70%以上事项“最多跑一次”,形成了“8分钟内办结”高速率。截至目前,网上报税率达99.99%,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广率达99.69%,非接触式服务达到总业务量的70%以上,办税效率提升30%以上。

二、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理念和意识仍需提高。少数税务人员在长期的税收执法工作中形成的固有思想观念难以改变,行为模式僵化,破解执法难题能力还不够强,法治观念、法治意识还不够牢固,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

(二)税收执法能力仍需提升。随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职能划转至税务部门,税务机关征收管理业务量迎来大幅度的提升,面临多个税费种的管理,部份税务干部适应性较差,执法能力不强,还需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与依法治税水平。

(三)防范执法风险能力仍需加强。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风险隐患的叠加效应、联动效应逐步加大。税收执法的内控机制尤其是事前事中的预防机制仍需不断完善。

三、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切实发挥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使“法治”二字贯穿于税收管理、涉税服务、政策落实,始终做到不折不扣坚持应收尽收的“主线”,不折不扣坚持落实政策的“辅线”,不折不扣坚持法规制度的“红线”,确保税收法治建设“入脑入心”。

(二)以身作则,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职责”。作为依法治税的重要组织者和首要实践者,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落实总局和省市局关于税收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通过成立税收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把税收法治基础工作列为“核心工程”,把“依法治税为统领”作为全年工作思路核心,使税收法治建设有理有据、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开展,要求全局干部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强化征管、优化服务,始终把全局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强化监督,确保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按照《2019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将各项任务责任人的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还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依法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推进减税降费落实落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全面落实近期出台的应对疫情涉税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总结完善去年以来关于减税降费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实现最大化。

(二)依法依规开展税费征收。组织收入是税务部门的主要职责,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收入分析调度,组织开展税源调查,努力以管促收、以查促收、堵漏增收,确保经济税收协调增长。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强化经济税收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按照总局“三个务必、三个坚决”的要求,严格依法征收。

(三)持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税务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统一执法标准,固化执法流程,最大限度减少执法随意性,为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供有力保障。严格遵守税收执法程序,切实履行告知、公开、听证、说明理由、催告等程序方面的制度,避免因程序不合法导致税务行政行为无效情况的发生。

(四)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改革,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税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营商环境。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优化山东营商环境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在纳税服务规范化、便利化、精准化上持续发力。落实好《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依法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持续推行说理式执法模式,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继续做好信用管理和“银税互动”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五)妥善化解涉税争议。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工作,加强柔性执法手段的运用,努力将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正确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持续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及和解、调解等制度,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引导领导干部要敢于和善于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税收问题,真正尊重行政相对人,尊重司法权威,塑造税务机关尊崇法律、敢于担责的良好形象。

 

                      国家税务总局邹城市税务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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