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委员第1203045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3-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对省十二届政协委员第1203045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民营经济总体实力的提案”答复如下:

提案建议税务部门“建立立体有效的税务部门监督和及时回应的机制,规范对小微企业进企检查的行为,取消不必要的检查和重复的检查,为小微企业的发展营造宽松的涉税政策环境”,这些建议都是我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和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等工作的重要内容,一直持续深入推进。

一、完善税务执法实施程序。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行政检查等税务执法行为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和公正。二是规范进户检查程序。统筹以日常检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反避税调查和税务审计等名义实施的进户检查事项,制定并公布检查事项清单。三是实行双随机选案与大数据风险分析结合。坚持以风险管理导向下的定向抽查为主,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坚持无风险不检查、无批准不进户,对经风险识别、判断,未发现明显税收违法线索或者疑点的小微企业,一般不确定为稽查对象。

二、规范和减少重复检查。一是健全完善制度。为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根本改变对纳税人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问题,制定印发了统筹税收风险管理规程,进一步明确任务、工作流程、协作分工等主要管理机制,有效规范并减少税务检查。二是规范工作运行。明确由各级税收风险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统一统筹协调税务检查行为,建立完善检查计划和统筹管理工作机制,做到税务检查事前计划、事中问效、事后评价。三是杜绝重复入户。对税务系统内不同部门的入户检查进行整合归并,避免多头入户;对同一纳税人,无特殊原因一个年度内不得重复入户进行税务检查。同时加强考核监督,把重复入户检查作为重要绩效指标进行考核评价。

三、强化税务监督和维权服务。不断完善执法举报投诉制度,严格税务执法监督制约,深入落实纳税人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对小微企业税收争议和诉求集中受理与解决。根据税收违法案件的不同形态实施分类处理,切实做到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责,宽严有据,对小微企业以引导遵从为基本原则,以纠正过失行为为主要目的。

四、加强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宣传。加大宣传产品制作与推行,及时推出语言通俗、内容新颖、形式灵活的税法宣传产品,通过网上直播课、网上纳税人学堂、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宣传培训,让纳税人足不出户,按需求参加网上培训。打造规范高效的12366省级服务平台,上线运行12366语音智能咨询系统,做好税博士网上智能咨询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咨询服务质效。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继续加大税收扶持力度,为小微企业创造更为有利的涉税政策环境,助力小微企业尽快成长,不断提升小微企业纳税人满意度、遵从度、获得感,实现税收执法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扶持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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