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3-25 来源:市局办公室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的工作部署,制定德州市税务系统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主题,推出4类24项89条便民办税措施,推动实现优惠政策落实更给力、“非接触式”办税更添力、数据服务大局更尽力、疫情防控工作更加力。通过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获得感,加快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德州税务应有的贡献。

二、行动内容

(一)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

1.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1)抓好已出台的支持防护救治、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稳产保供、鼓励公益捐赠等方面税收政策落实,执行好帮扶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税收政策。建立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数据台账,定期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数据抽检,及时解决各类问题。做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的辅导工作,开展排查摸底,针对性的进行宣传引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等政策,对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精确帮扶,专户专档。

(2)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3)简化税收优惠办理程序,做好疑难咨询事宜回复。

(4)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根据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利用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开展互动式政策宣传辅导、针对性的政策宣传、办税缴费问题咨询解答和提示告知。

(6)做好政策热点问题解答的宣传工作,对重点纳税人进行针对性的宣传辅导。

(7)根据总局安排部署,结合山东实际,持续发布政策热点问题解答。

(8)及时了解企业的合理诉求,开展政策研究分析,及时提报政策需求,提高政策落实效果。

2.认真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9)与医保部门联合,以县为单位建立微信群、公布业务电话,对缴费人开展线上宣传辅导、政策解读、疑问解答等工作。

(10)加强部门信息共享,简化操作流程,做好系统功能调整的培训、宣传,为缴费人提供方便。

3.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11)全面落实“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加大“非接触式”服务的推广引导,推动涉税涉费事项网上办、自助办、便捷办。

(12)推广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缴纳税费业务的第三方支付。

(13)推广自然人支付宝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4)全面推广车购税网上办理,做好系统上线政策和业务流程操作宣传辅导工作,利用社会宣传、深入4S店宣传、电话讲解等方法,宣传讲解网上申报及操作流程。

(15)继续推行免费“票e送”、发票免费邮寄,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提升至90%以上。扩大免费邮寄范围,对涉税文书资料、税控设备等进行免费邮寄。

(16)持续优化和拓展“非接触式”出口退(免)税服务,落实纸质资料待疫情后报送、非接触审核政策、取消申报截止期限等要求。

(17)进一步精简退税资料,加快退税进度,推广电子退税系统,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18)加大宣传引导、预约分流力度,依托精准定位宣传、线上智能辅导、大厅引导分流等方式,有效引导纳税人采取“非接触式”办理税费业务,逐渐形成“非接触式”办税习惯。

4.不断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

(19)加强办税服务厅清洁消毒等安全防护,做好办税服务厅室内通风、卫生检测、清洁消毒等工作;严格落实进厅纳税人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登记信息等要求;科学设置办税服务厅内纳税人进出线路和停留区域,有效调控大厅人流量,最大限度防止纳税人聚集。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领导值班制度,推行预约办、错峰办、容缺办,营造安全放心、便捷高效的办税缴费环境。

(20)强化办税服务厅导税团队,准确回复纳税人和缴费人咨询,对进厅办理业务的纳税人和缴费人进行业务分流。配强业务专家团队,提供有力支撑。强化数据分析,对到厅业务频次高的纳税人和业务事项进行分析,针对性宣传引导“非接触式”办税。

5.切实落实延期申报、延期缴税和发票保障措施。

(21)对受疫情影响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缴税有特殊困难的,依法及时为其办理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税。

(22)对在2020年2月份申报期内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按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加强系统数据分析,督促基层落实工作要求,为纳税人提供便利服务。

(23)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消杀制剂、药品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以及对此类物资提供运输服务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可暂按需调整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不需事前实地查验。做好登记台账,疫情结束后,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实地核查,防控风险。

(二)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6.加强分析服务决策。

(24)积极参加当地政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工作,从行业、地区、规模、经济类型等不同维度,细致梳理产业链、上下游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帮扶措施和建议。强化政策效应分析,科学提炼对上争取建议。

(25)深化运用税收数据加强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的分析,做好政策效应统计核算,研究提出更加精准的政策和措施建议并出具税收分析报告。

(26)积极推进税收智库建设,组建税收分析骨干团队,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东自贸区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发展战略,以及重点事项、地方重点税源和支柱产业、重大税收政策调整,主动开展税收分析,更好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决策。

(27)充分发挥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覆盖面广、及时性强、颗粒度细等优势,从多维度跟踪分析企业复工复产状况以及经济运行情况,细致梳理购销方、上下游配套等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支持措施和有针对性建议。

7.加强协同凝聚合力。

(28)积极加强与发改、工信、财政、人社、医保、交通、农业等部门的对接,根据其需求主动提供税收数据等方面服务,并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和情况,积极采取税收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加强与财政、人社、医保部门的对接,积极主动配合完成社保费入库数据对账、政策性退费等服务。

8.加强帮扶精准纾困。

(29)建立政策落实情况日报告机制,及时了解并推动解决政策落实、税收宣传、优化服务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市局局领导督导调研机制,掌握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问题,加大对问题整改情况督导,帮扶企业发展。建立疫情防控周报机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0)提高支持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发挥税收数据搭桥作用,对上下游衔接不畅的企业,加强税收数据分析助力企业实现供需对接。

(31)对涉及疫情防控的生产经营企业,实施“一业一策”“一户一策”税收方案,全面逐级逐户“点对点”精准对接,主动沟通了解企业涉税需求,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定“一户一策”税收方案,为每一户纳税人建立包括应缴税费清单、减税降费清单、风险预警清单和已缴税费台账、减免税费台账、风险评估台账的“三清单三台账”,做到“户数清,底子明”,确保纳税人对减税政策的“强制性”享受。

(32)积极应用各种税收软件对千户集团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开展分析监控,有针对性的提供个性化服务,提升大企业税法遵从度。

(33)做好在建和新开工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9.着力支持小微企业。

(34)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小微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基础上,了解并推动解决纳税人的实际困难。

(35)合理调整疫情期间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指导基层做好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等相关工作。

(36)优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方式,宣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并通过市局网页、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服务措施,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确保优惠“应享快享”。

(37)畅通小微企业诉求线上直联互通渠道,及时了解并响应诉求。

(38)探索推行小微企业省内跨区迁移线上办理,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

10.深化“银税互动”助力解决融资难题。

(39)强化部门合作,健全金融、税务、银保监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将纳入“银税互动”的企业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满足不同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需求。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名单,依法提供相关税收数据,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放贷。

(40)利用办税服务厅、征纳互动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加大“山东省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力度,扩大银税贷款惠及企业户数和授信额。

11.积极促进稳就业。

(41)落实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或吸纳特殊群体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42)运用税收数据分析企业用工数量变化,为稳就业提供参考。

(三)全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12.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43)继续落实好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收政策。

(44)按照《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相关优惠政策,抓好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扶贫货物免征增值税等政策落实,跟踪执行情况、开展效应分析。扎实做好税务系统对口扶贫工作。

(45)根据总局、省局健全绿色税制体系相关部署,推动节能、治污设施、监测设备、第三方防治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46)做好水资源税改革政策实施工作,加强政策落实解读和效果反馈。

13.支持区域协调发展。

(47)继续落实好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收政策。

14.大力支持外贸出口。

(48)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出口退税政策及变动情况,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工具服务地方发展。继续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优化申报流程,压缩退税时间。

15.积极服务外资发展。

(49)配合省局开展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系统的推广应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非接触式”渠道,积极宣传递延纳税、享受协定待遇以及对外支付备案等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多采用“非接触式”网上办理方式,减少上门申报,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有效降低工作风险。

(50)配合省局做好外资企业生产经营、投资以及利润分配信息的采集和整理,重点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国际贸易摩擦对外资企业生产经营、资本流动以及利润分配计划等开展调查研究和深入分析,为我市稳外资稳投资提出政策建议。

16.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

(51)巩固抓落实的力度、巩固抓落实的质量、巩固抓落实的格局,拓展政策宣传效应、拓展便利服务举措、拓展听取意见建议完善政策的渠道,以更实举措、下更大气力进一步抓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细。

(52)继续落实好降低增值税税率、留抵退税等政策,制定政策效应跟踪问效机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新动能成长,强化“一户一册”台账管理。

(53)继续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科技创新。

(四)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8.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54)做好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评价迎评等工作。

(55)落实《税收征管操作规范》《纳税服务规范(3.0版)》落地,持续提高办税缴费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56)全面建立和实施税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57)通过网上问卷、召开座谈会、电话回访等,了解纳税人需求和办税服务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持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58)持续拓展“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功能,开展精准服务,畅通征纳直连直通互动渠道。

(59)扎实开展好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紧贴春风行动主题和主要内容,着力增强互动性、提升影响力,采用专题VLOG、短视频、现场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反映纳税人在春风行动中的获得感。

18.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

(60)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事项。

(61)根据总局、省局部署,简化优化税费申报手续,规范操作流程。

(62)按照总局、省局工作部署,推进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

(63)按照总局、省局工作要求,做好非税收入申报表的优化、承接、使用工作,并对系统内外相关人员做好必要的填报辅导工作。

(64)推行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免填写服务,纳税人签字确认后即可缴税。

(65)全面推广应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功能。

(66)持续做好委托邮政为临时纳税人代开发票、代征税费工作,逐步实现预约受理、网上办税、线下寄递业务。

(67)加强税企联系,依申请为企业提供跨区域涉税事项和重组事项协调。

(68)开展办税服务数据分析,科学调配办税资源,及时发现解决办税堵点、卡点问题,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便利。

(69)推广线上预约导税,实现线上鲁税通预约平台、微信预约平台和线下排队叫号设备的互联互通,拓展线上智能导税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预约办税和办税引导服务。

19.全面推进网上办税缴费。

(70)根据电子税务局升级情况,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培训、辅导工作。

(71)落实总局《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实现税务文书电子送达。

(72)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民政等部门合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强化数据信息共享应用,实现第三方涉税信息的实时交换,推进联合办税缴费工作,实现不动产一窗式办理。

(73)强化纳税人网上办税的支撑,根据纳税人的意见,提报网上办税功能拓展完善建议,提升纳税人体验感。

20.优化发票服务。

(74)按照省局部署,做好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实现对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推进解决税控设备第三方收费问题,并及时发现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加便利纳税人的应用。

(75)开放增值税进项凭证电子数据,允许纳税人自行查询下载本企业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票种的电子数据,方便纳税人勾选抵扣、纳税申报、财务核算等。

(76)自2020年3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22.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77)对总局、省局推送任务,对市局自行发起任务,注重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案头分析,开展差异化管理,提高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准确性;结合总局省局下发双随机检查企业名单,制定德州双随机检查全年企业名单;提前制定检查计划和方案。

(78)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检查的意见》,全面梳理进户检查事项,制定并公布进户检查事项清单。

(79)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2.优化纳税服务投诉管理。

(80)建立和完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费人咨询、投诉、举报等涉税涉费诉求的快速响应机制。

23.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81)落实《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

(82)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2019年48号)关于欠税滞纳金的有关要求,优化税收执法,支持企业发展。

(83)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在认定非正常户时取消实地核查要求,并将未申报时间统一延长为3个月;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由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并加强系统数据分析,推动工作落实,为纳税人提供便利服务。

(84)明确破产清算期间管理人可以企业名义按规定申领开具发票或者代开发票、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

(85)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收“过头税费”行为。

24.完善体制机制,构建“大服务”格局。

(86)完善办税便利化会商、问题回应等工作制度,强化对基层办税服务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

(87)建立办税服务质效优化提升长效工作机制,以纳税人合理办税需求和基层办税服务问题为导向,建立上下联通、部门协同的长效工作机制。

(88)进一步完善征期大运维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运维成员单位团队力量,健全各业务、技术部门及省、市、县三级运维沟通渠道,做到问题发现、需求提出、问题分析、解决反馈的全程畅通,并通过电话、微信、腾讯通、金三运维平台等多渠道进行提报,及时解决基层办税缴费服务中的问题。

(89)坚决贯彻落实税务总局部署要求,切实把利用税收数据服务发展大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好省局“1+2+3+N”工作思路,建立完善数据保障、综合分析和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疫情对经济运行和外贸出口的影响分析,形成综合与专题相结合的系列分析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作为税务部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全局性的重点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上调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二)凝聚合力,压实责任。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具体落实措施,根据市局方案工作内容、分工安排和时间进度,明确本级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信息互联互通,行动步调一致,经验共享共用,共同推进春风行动开展。要压实工作责任,把握关键节点,稳步推动各项措施落地。

(三)总结亮点,提升创新。要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坚持纳税人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解放思想,开拓思维,打破固化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制度机制和服务措施,丰富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能。要善于总结提炼,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便于市局总结推广。

(四)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各项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实施效果,不断改进完善。要善于总结经验,结合“制度创新年”相关工作,把经过实践检验的好措施和好做法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