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个体工商户减税负添信心

发布日期:2020-03-17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字号:[] [] [] 【打印本页】

“这政策对我来说,简直太及时了!”在税务人员将新出台的有关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推送并讲解给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正大超市经理刘长波后,他特别高兴。

春节前,正大超市购进大批货品迎接销售旺季。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如今却只销售了部分蔬菜和水果,大部分货品积压了下来。“销售额比以前减少了40多万元,再加上房租等费用,实在是让人郁闷。”刘长波一开始愁眉不展,“现在情况稍微好转了一些,再加上国家有了这个优惠政策,我一定得好好利用,争取接下来挽回损失!”在税务人员帮助和鼓励下,刘长波又充满了信心。

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其中明确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以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在宁阳县,截至2月底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有8700多户,涵盖商业、餐饮业、生活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娱乐业等基本民生行业。为把政策落实到位,宁阳县税务局充分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网站、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等多种“非接触式”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和答疑解惑,保证纳税人懂政策、会使用。

宁阳县蒋集镇盛唐仓储服务部主营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随着众多企业复工复产,业务量持续增长,企业负责人唐保禹算了这样一笔账:去年3月份营业额65.25万元,缴纳增值税1.9万元。如果今年3月份营业额持平,按照1%征收率计算,只需缴纳增值税0.65万元,无形中就节省了1.3万元的资金,足够支付目前的防疫开支,既保障了复工安全,也降低了经营成本。

在税企微信群中看到税务人员推送的优惠政策后,东平县义诚手提袋加工厂的法人李强连忙打电话咨询。经税务人员了解,受疫情影响,该厂1月和2月均未开工,营业额损失25万元左右。随着疫情形势逐渐好转,工厂近期正在准备原材料,计划在3月底恢复生产。税务人员详细解答了李强的疑问,并辅导其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李强表示:“按照正常经营,我估计3月到5月营业额能达到40万元左右,税款就能减少8000元左右,这对我们来说可是一个不小的‘大礼包’了。”

“此次出台的优惠政策,主要目的就是发挥税收经济调节作用,为广大小规模纳税人生产经营降低成本、节约资金,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顺利渡过难关,尽快复工复产。”泰安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白海波说。

山东省思蒙源高速公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2019年底成立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企业,经营项目以餐饮、住宿为主,但没想到的是,公司刚起步就遭遇了新冠肺炎疫情,高速公路客流量极大减少,公司经营入不敷出。肥城市税务局桃园税务分局工作人员得知后,主动联系企业,帮助企业用足用好优惠政策。“企业经营受这次疫情影响比较严重,房租、水电、人工成本支出后基本难以为继,幸亏国家出台了免税政策,同时2020年如果我们发生经营亏损,在明年也有可能享受到亏损结转年限延长弥补优惠政策,这无疑给我们打了一针强心剂,坚定了我们渡过难关的信心!”公司财务负责人兰红光说。

类似情形还发生在肥城市金瑞广告设计有限公司,受疫情影响,该公司2月份一直未能复工,收入锐减,但每个月的厂房租赁费等近万元固定成本仍需按时支出,资金压力很大。“这次疫情对我们的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影响,但国家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很及时、很暖心。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到1%这个政策,我粗略地估算了一下,如果按去年3月到5月的经营状况,光这一项政策就能让我们少交9500多元的税款,这相当于为我们节省了3名工人近一个月的工资。有国家好政策的支持,相信我们广大小规模企业一定能够挺过这次难关。”公司经理冯永青说道。(刘峰 孔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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