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致全省纳税人、缴费人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0-02-02 来源:山东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于1月23日发布了《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办税提示》,倡导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选择电子税务局、手机APP、邮寄等“非接触式”方式办理业务,最大程度减少现场办税,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1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纳税缴费服务,我们再次向您发出以下倡议:

一、合理安排,减少风险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具备人传人的可能性,飞沫、接触均可传染。办税服务厅现场空间相对密闭,人流量较大,为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按照“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接触”的原则,我们建议:对非必须现场办理的事项,请采取网上办理、移动办理、邮寄办理等方式进行;对必须现场办理的非紧急事项,能暂缓办理的待疫情缓解后再到厅办理;对必须现场办理的紧急事项,请您通过各地税务机关提供的电话、微信等预约办税渠道提前进行预约,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减少在大厅等待逗留时间。

特别提醒: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二、网上办理,安全快捷

办理税费业务,建议您选择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邮寄等“非接触式”途径,减少现场办税,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一)常见涉税业务办理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见涉税业务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详情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浏览。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

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

特别提醒: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近期升级优化了以下服务功能:

1.如果您需要申领增值税发票,可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发票使用-发票领用-网上申领申请”模块申领,选择“邮寄送达”,税务机关将为您邮寄上门。

2.如果您需要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调整,可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通过“发票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模块,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调整申请,税务机关将按规定程序为您办理。税务机关办理完毕后,您可以通过税控开票软件下载更新相关信息。

3.如果您需要申请增值税发票使用数量调整,可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通过“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办理”模块,提交增值税发票使用数量调整申请,税务机关将按规定程序为您办理。税务机关办理完毕后,您可以通过税控开票软件下载更新相关信息。

4.如果您的税控设备由于逾期申报被锁定,在您完成增值税申报并通过系统自动申报比对后,您的税控设备将自动解锁,无需前往税务机关处理。

5.如果您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可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实名注册后,通过“车购税缴纳”模块,网上办理车辆购置税缴纳业务。

(二)个人所得税业务办理

如您需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相关业务,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办理;如您需办理个人所得税收入及纳税明细查询、异议申诉等相关业务,可以登录山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选择“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或使用“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如您需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除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纳税人使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之外),可以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办理。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

https://etax.chinatax.gov.cn/

(三)城乡居民社保缴费

如果您需要办理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办理:

1.微信缴费

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信办税-社保费-居民医疗/居民养老/社保费补缴申报”,在线缴费即可。

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进入微信小程序进行缴费。

2.支付宝缴费

登录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社保-社保费缴纳”,确认授权后,选择“居民医疗/居民养老/社保费补缴申报”缴费。

3.当地银行提供的线上服务

4.电子税务局缴费

通过山东省税务局网站首页进入电子税务局,或直接输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登录办理。

(四)涉税(费)业务咨询

如果您需要咨询税(费)政策等问题,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如果您需要咨询电子税务局系统问题,请拨打96005656技术服务热线咨询。如果您需要获取各地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请登录山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或登录12366纳税服务平台,点击办税地图模块查询。

办税地图模块网址:

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您也可以通过下载钉钉APP,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鲁税通山东税务征纳互动平台”,欢迎24小时与智能机器人“税博士”交流。

三、齐心协力,群防群控

建议有疫情较重地居住史、旅行史、途经史的人员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暂时不要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税费业务。所有人员进入办税服务厅时,请务必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并为办税服务厅通风、消毒等防控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未佩戴口罩或伴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被禁止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请您理解并配合。

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办税服务厅上班时间严格按照当地政府统一安排,具体时间详见当地政府或税务机关通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健康生活,从我做起!感谢您对山东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全力保障办税缴费渠道稳定、通畅,为您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纳税缴费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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