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

发布日期:2020-12-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11月30日至12月2日,全省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在济南举办。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献玲在研讨班上强调,全省税务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把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自觉对标新发展理念,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围绕落实税务总局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明确山东税务“十四五”发展目标定位,找准税务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王献玲就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谋划山东税务“十四五”发展提出要求

王献玲指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深刻指出,要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三个“新”既是《建议》的逻辑主线,也是五中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充分认识我国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紧紧依靠改革和发展,努力解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统筹好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要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理解把握扩大内需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基点,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王献玲强调,“十三五”时期,山东税务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治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做好明年和“十四五”山东税务工作,要注重发挥好改革后的体制机制优势,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新发展格局,继续扎实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适应新发展阶段,做实做好“一体两翼”,即继续锚定“走在前列”的目标,做优做强服务与监管“两翼”:一方面,推动纳税缴费服务更加经济、更加便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另一方面,健全税收监管体系,切实提升税收治理能力。要对标新发展理念,积极落实支持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充分挖掘税务数据优势资源,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全力支持创新发展;发挥税收组织收入、调控经济等职能,有效推动协调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绿色税收政策,大力保障绿色发展;积极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持续推进开放发展;运用好税费政策工具,促进和保障社会公平,积极践行共享发展。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保障国家和地方发展财力需求,充分发挥税费政策调控助力作用,主动服务全国全省重大发展战略。要强化落实“三新”的机制保障,坚持加强全省税务系统党的政治建设,发挥制度创新对改革发展的推动作用,建设与构建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干部队伍,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对制度创新等重点工作进行交流

围绕谋划明年和“十四五”时期山东税务发展思路深入研讨

研讨班期间,研讨班学员和省局机关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听取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辅导讲座以及有关专家所作的数字化转型之道、税务信息化发展展望专题报告,并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研讨班学员围绕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谋划明年和“十四五”时期山东税务发展思路,对制度创新等重点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大家一致表示,通过深入系统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把握,进一步增强了适应发展新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的自信心、自觉性,在今后工作中将积极担当、善于作为,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践行好全会精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贡献税务力量。

省局领导、二级巡视员,各市税务局、功能区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督办,省局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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