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税务:积极创建模范机关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宓东生

发布日期:2020-12-24 来源:淄博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淄博市税务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建设模范机关作为加强党的建设、转变作风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层层压实责任,持续加力推进,实现了党建、业务双提升,为推动淄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凤凰涅槃、加速崛起贡献了税务力量。

建设信念坚定的政治机关。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税收工作,时刻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要求,切实做到不忘初心、信念坚定。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着力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第一要求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的理念,把讲政治要求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每项具体业务,在高效率落实优惠政策、高质量组织税费收入、高水平开展经济税收分析、高标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中展现担当作为。把强化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党员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作为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并长期坚持。通过专题培训、在线学习、主题宣讲等形式,狠抓党员日常教育。在全省税务系统政治理论测试中参与率100%,平均成绩位列全省第三。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作为重要责任。大力实施“旗帜领航、思想铸魂、政治生态净化、文化聚力、关怀暖心”五大工程,建设全市税务系统党性教育基地,组织市局班子成员和各区县局党委书记现场体验并接受党性教育,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税收领域舆论引导,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建设忠诚履职的责任机关。坚持党建引领,聚焦主责主业,大力开展“忠诚税务”建设,做到事争一流、唯旗是夺。压紧管党治党责任。制定《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明确了7大类、24大项、86小项具体工作任务,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地;确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利用“旗帜在线”党建管理平台,完善明责、醒责、履责、督责的责任落实全链条。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研究制定《突出主业抓税收 服务发展作贡献六项组织收入工作措施》,各税费管理部门密切协同,按月召开收入分析会,形成上下联动、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组织收入工作格局,有力促进了收入任务的完成。提升履职尽责能力。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建立了15个市局专业人才库,选拔专业骨干、岗位能手111人。创新实施以“一个平台、六项制度、六个精准”为主要内容的精准教育培训体系,从需求侧、供给侧、评估质效侧等方面进行流程再造,实现精准教育培训的链条式、闭环式运转。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机关。聚焦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税收政策落实的难点、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靶向发力,对症下药,在服务经济发展中展现税务担当。开展经济税收分析服务领导决策。围绕经济热点和领导关注点,重点对医药制造业、金融业、纺织业、化工行业及重点企业开展多角度专题分析,共完成《税收视角下淄博医药制造业分析及建议》等税收经济分析报告5篇。利用增值税发票数据开展复工复产分析,用税收大数据的“真金白银”服务领导决策、支持企业发展,全系统11篇分析报告得到领导批示肯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服务发展大局。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扛牢抓实,构建起“宣传—推送—辅导—评估—督察”闭环式政策落实机制,确保纳税人全面及时享受税费优惠。1至11月份全市新增减税降费37.29亿元,占同期国内税收的7.48%。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认真落实对标深圳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任务,对210项任务进行细致梳理,主动认领51项具体任务;在全系统开展“税收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明确8个方面43项任务,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提档升级。建立税收顾问制度,打造“税i企”淄博税收专家顾问服务品牌,组建68个专家顾问团队,点对点服务189户重点企业,解决纳税人涉税需求245项。大力开展办税便利化改革,拓展284项网上办理事项,持续推广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非接触式”服务,目前非接触式办税占比93.85%,居全省第2位。

建设风清气正的廉洁机关。坚持监督在前、防范在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字当头狠抓落实,树立税务干部实干担当新形象。组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照8个方面33类突出问题,全面检视不足,补齐短板弱项,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下发《税务系统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挑选典型案例12件,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以案释纪,传递将“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强烈信号。在元旦、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前夕,通过签订承诺书、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教育引导干部认识到“殷鉴不远”“祸在身边”。结合市委“六治”专项行动,成立3个检查组到区县开展明察暗访,制作视频在全市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上通报。开展上下班纪律、请销假等考勤专项查访,组织规范税务人员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行为专项治理,构建了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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