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2020-12-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字号:[] [] [] 【打印本页】

12月18日和21日,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先后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和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税务系统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认为,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在全党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之际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立足国际与国内,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了今年经济工作取得的巨大成绩,深刻阐释了对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综合研判了国内外形势,明确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政策取向和重点任务,并就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出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鞭辟入里、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指挥若定、娴熟驾驭经济工作的非凡智慧和恢宏魄力,令人鼓舞、催人奋进,为做好明年及“十四五”时期经济工作和税收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李克强总理在讲话中客观总结了今年经济工作,对明年经济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会议要求,全国税务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上来,并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明年经济形势的总体判断和政策导向,坚决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落实落细。要围绕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税收工作,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研究完善和落实支持扩大内需、科技创新和调节分配等方面的税费政策;围绕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进一步抓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切实提高政策落实的针对性、实效性;围绕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提供坚实财力保障,依法依规抓好组织税费收入工作,确保完成国家预算确定的收入任务,坚决防止收“过头税费”等违规征税收费行为;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健全税务监管体系,扎实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围绕统筹安全与发展,不断增强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和化解各类重大风险,切实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会议强调,要统筹抓好岁末年初各项重点工作,抓紧筹备召开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系统总结“十三五”时期税收工作,科学谋划明年和“十四五”时期税收发展思路,确保“十三五”圆满收官和“十四五”良好开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充分展现税务人的担当作为。

税务总局领导、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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