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

发布日期:2020-11-05 来源:聊城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自2020年11月1日起,聊城市企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企业)原由社保、医保部门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划转为税务机关征收。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缴费流程如下:

 

一、参保登记

企业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办理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时,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已同步办理完成企业参保登记。企业通过社保、医保部门原渠道为其职工办理社保、医保参保登记。

二、应缴费额核定

企业按月向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险种、人员、缴费基数等),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企业应缴费额。

三、申报缴费

(一)缴费方式

企业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者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服务窗口进行申报。

目前在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支持“三方协议缴费”、“银行端凭证缴款”以及“联行缴费”等缴费方式;办税服务厅支持“三方协议缴费”、“银行端凭证缴款”以及“POS机划款”等缴费方式。(见附件1-2)

(二)缴费凭证与缴费明细

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查询缴费记录、换开税收完税证明;可通过社保、医保部门提供的渠道进行缴费明细信息查询和打印。

(三)费款补缴

企业需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应先按照社保、医保部门的规定办理补缴核定手续,再通过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服务窗口缴纳费款。

四、费款退付

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费退费的,由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服务窗口受理申请材料,经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理退费手续。

附件:山东省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企业缴费操作手册 

 

聊城市社保咨询电话:  0635-12333

聊城市医保咨询电话:  0635-2189313

东昌府区医保咨询电话:0635-8419594

临清市医保咨询电话:  0635-7121710

冠  县医保咨询电话:  0635-5237006

莘  县医保咨询电话:  0635-7020718

阳谷县医保咨询电话:  0635-6026366

东阿县医保咨询电话:  0635-3270990

茌平区医保咨询电话:  0635-4268187

高唐县医保咨询电话:  0635-6066020

开发区医保咨询电话:  0635-8513876

高新区医保咨询电话:  0635-8507383

度假区医保咨询电话:  0635-7100792

聊城市税务局社保咨询电话:0635-827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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