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稽查结论

发布日期:2020-11-25 来源:济南市税务局稽查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济南税稽二结〔2020〕40号

济南莱启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125MA3MARYW92)

经对你(单位)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协查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情况的检查,你单位取得上海处留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5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 3100182130,发票号码 15350426-15350475,金额合计4,997,412.51元,税额合计799,585.95元,价税合计5,796,998.46元,已证实虚开;你单位取得上海贡宝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8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 3100183130,发票号码 10630716-10630795 ,金额合计7,801,076.85元,税额合计1,248,172.37元,价税合计9,049,249.22元,已证实虚开。你单位于2019年2月已自行对取得的上述13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作进行税额转出并申报。你单位2019年2月欠缴增值税2,430,586.88元。

暂未发现税收违法问题。

 

 

二O二O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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