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有效性:全文有效 发布日期:2020-10-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发布,2019年第43号修改)的附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10月30日

相关链接: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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