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务局举办“山东税务讲堂——《民法典》宏观概况与制度创新”线上专题辅导

发布日期:2020-10-1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为推动《民法典》的有效实施,提高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10月15日,山东省税务局结合教育培训工作新形势和疫情防控要求,创新依托“学习兴税”平台举办“山东税务讲堂——《民法典》宏观概况与制度创新”线上专题辅导,邀请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张海燕作辅导报告。

张教授运用深厚的法律理论和丰富的司法实践,从《民法典》的宏观结构、基本理念、制度创新、实施要求四方面入手,详细解读了《民法典》的历史进程、框架结构、气质特点、时代意义,深入阐释了《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民法法源等,举例说明了民法典制度的创新实践,并结合税收工作实际,重点分析了纳税主体与民事主体的关系,课税对象与财产权类型的关系等。辅导报告深入浅出,案例丰富,使广大干部职工切身感受到《民法典》与日常工作生活息息相关,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意识,提高了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对于今后更好地学习掌握民法典的核心内容和实施要求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山东省税务局领导及机关干部职工200余人通过“学习兴税”平台在线参加了专题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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