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央驻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各中央驻鲁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中央驻鲁机关事业单位将于2020年2月1日起,采用“人社核定—税务征收”的核定征收模式于省本级缴纳养老保险。为便于各单位掌握养老保险征缴业务流程和相关操作,我局拟于近日举办中央驻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操作;

(二)电子税务局打印缴费完税证明操作;

(三)三方协议缴款等缴款方式操作。

二、参训人员

本次启动养老保险缴费的各中央驻鲁机关事业单位(省级主管部门及其单独开户的下属单位,驻鲁独立单位)相关业务具体操作人员1-2名。

三、培训时间

分两期进行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2020年1月13日(周一)上午9:00开班;

第二期:2020年1月13日(周一)下午14:00开班。

四、培训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38号联勤宾馆(二七中街东口南行10米)贵宾楼三楼礼堂。

宾馆联系人及电话:魏平,15169018271。

五、报名方式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参训期次,并按照以下要求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前;

(二)报名内容:单位全称、参会人员姓名、参训期次;

(三)报名途径:通过“中央驻鲁单位税务服务群(群号897334825)”直接发送报名信息或拨打电话报名。 

报名电话:李斌0531-82617007,李薇0531-82617027,商敬尧0531-82617099。

六、其他要求

(一)请严格按照报名期次参加培训;

(二)请参训人员于开班前15分钟到场,签到并领取相关资料;

(三)外地参训人员如需住宿,可自行与魏平同志联系,食宿费用自理。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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