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市局、区管委会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持续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切实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于从源头上防范税收舆情、推动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完善制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相关规定,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国家税务总局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以制度规范行为推进工作。二是抓实过程管理。结合领导分工变化,调整了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任务,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要求,通过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情况、推进情况。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科目,加强对信息公开干部队伍的培训,采取“自学+培训”和“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的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配备政务公开专业人员,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加强与地方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指导协调主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充分利用微信、qq等新媒体平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凡是对外发布信息均按规定走审核流程,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府信息,及时与有关单位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

(二)载体平台进一步健全。一是强化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税务系统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纳税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围绕深化减税降费、推动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建立健全税收监管体系等税收重点工作,采取与市局合作,与股室定向约稿的形式,推出一系列纳税服务宣传新媒体作品,扩大新媒体影响力,关注度。二是加强税务网站利用。以菏泽市税务局网站为依托,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及答复工作。三是加强政务热线电话管理。结合税务系统对外公开电话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电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电话、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税务部门联系电话、纳税人端税务软件支持电话等“六类”电话开展集中清理,及时进行电话号码的更新维护和对外发布,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

(三)对外宣传进一步拓展。一是抓好纳税人宣传培训。为了更好的服务纳税人,方便纳税人,贯彻落实中央、税务总局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部署要求,纳税服务中心通过税企微信群、大走访、税企座谈会等形式充分了解企业需求,积极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的培训,现场与纳税人交流互动,为纳税人答疑解惑,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并掌握政策,及时享受税收优惠。一年来,与各部门联合开展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双创宣传、“12.4”宪法宣传等各项宣传活动,发放各项宣传资料1900余份,收集各项调查问卷260余份;与菏泽日报、菏泽电视台合作,报道税务助力企业发展措施等新闻稿10余条。二是拓宽税收政策宣传渠道。为了丰富宣传方式,让税收政策更加通俗易懂,方便纳税人理解,积极通过办税服务厅LED屏幕、税企QQ群、微信群、户外宣传、电视台等多元化渠道及时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将税收“红利”释放给纳税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3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0

52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来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实效需进一步提升、新媒体公开力度需强化等需要改进的地方。下一步,我局将在制度完善、载体建设、对外宣传等方面狠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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