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和上级局有关要求,鄄城县税务局特此公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鄄城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鄄城县黄河东路35号,邮编:274600,电话:0530-2421246,邮箱:jcxswjbgs@h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鄄城县税务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税务工作实际,以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为手段,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109条,其中,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8条,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开栏等其他方式公开动态信息91条。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制度建设情况。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分局(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处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税收政策性信息,建立税法宣传、政策辅导、税法解读、税收舆情管理等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根据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目录设置,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充分利用网站功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正常发布。二是通过媒体公开。围绕税务工作重点,通过报纸、杂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开发布重大信息动态,宣传解读税收政策,为纳税人答疑解惑,着力搭建征纳沟通桥梁。积极参与“行风热线”广播栏目,同步在线解答听众提问,解决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三是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开。明确了办税公开内容,在办税场所公开纳税人重点关注的税收政策、个体税负以及其权利义务、办税程序、办税时限等。办税服务厅设立咨询台、公示栏、触摸式电子显示屏,设置了办税指南、示意图、公告栏、表证单书填写样本等,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询问和查询有关税收信息,提高了涉税信息公开程度。为了更好地接受纳税人对办税公开的监督,还设置了纳税服务评价箱,根据纳税人反馈的信息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四是通过宣传月活动公开。在2019年第2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中,紧密围绕“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宣传主题,以宣传与各类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为重点,先后组织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法进企业”、“税法进社区”、“税法进景区”等宣传活动,举办了“税企座谈会”、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个税改革政策解读等专题税收政策培训班,累计培训2000余人次,并编印税收政策宣传单、宣传册2000余份,免费向纳税人发放。

(四)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将各股室、分局(所)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每个单位指定一名信息报送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共有26名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资料收集、报送,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81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2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5

60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819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鄄城县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与新条例和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效率等方面需进一步提高。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要求,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加强工作领导,落实公开内容。认真履行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职责,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推进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调查研究,细化公开内容,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开展。局内各单位切实把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公开重点,务求取得实效。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发布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年度报告以及社会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相关信息。围绕重点工作和纳税人、缴费人关切问题,抓好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办税公开等信息公开。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组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对各单位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办检查。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督促及时纠正;对信息公开中工作不力的,开展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鄄城县税务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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