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邑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平邑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根据市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并结合我局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主动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完善内部协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有序推进;二是规范制度执行,严格依申请公开程序。我局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研究部署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有效进行;三是加强信息管理,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保密性进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四是加强工作平台维护和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社会关注的涉税热点问题,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快公开步伐,进一步提高了公开的质量和时效。结合纳税人实际需求,主动公开了国家税务总局平邑县税务局领导班子分工、国家税务总局平邑县税务局机构职能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平邑县税务局咨询电话统计表、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备案的公告、平邑县税务局关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追溯实施涉及退还多缴税款有关事项的通告等34项有关税收工作的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0 | 138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7 | 0 | 1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 | 0 | 274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平邑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单位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存在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有一定差距。
针对存在的问题,平邑县税务局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使各单位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坚持及时公布和更新信息,对上传材料认真审核,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规范。
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按时开展监督、检查等活动,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四是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水平。对保密信息进行分类,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尺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