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以下简称“诸城市税务局”)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诸城市税务局办公室(电话:0536-6211150,邮编:262200,地址:山东省诸城市府前街129号)。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诸城市税务局在潍坊市税务局和诸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涉税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题培训、强化日常巡查督导、严格工作考核等措施,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协调重要事项,分管负责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检查、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宜,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与公开效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完善公开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在发文环节即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及方式,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工作。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是畅通公开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职责,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办公地点落实。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全面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的公开工作,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税收新政,通过纳税人学堂、新闻媒体、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第一时间告知社会公众;加强对热点税收政策的解读,并通过今日诸城报纸等方式予以宣传公开,取得良好效果;依托潍坊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及网站在线咨询等工作,方便纳税人随时进行政策咨询及问题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0 | 284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8 | 0 | 1738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 | 0 | 902 | |
行政强制 | 5 | 0 | 1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还有待提高;二是税收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
2020年,我局一是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二是要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舆论、群众监督的焦点,形成推进政府信息工作的合力。三是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