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长清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局、市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我局认真学习贯彻,抓好落实,下面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长清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市局及长清区政府工作部署,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注重夯实管理基础、提升征管质效、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运转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及工作流程,区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区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成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选派骨干人员专门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等相关事宜,较好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171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06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2

行政强制

5

0

2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178.8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二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专职工作人员缺乏;三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扩大。

  接下来,我局将扎实做好如下改进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宣传辅导,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配备可以相对专职的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提供人才保障。三是注重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对照《条例》各项要求做好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推进工作。

  在接下来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汇总,我局将组织人员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掌握力。同时,认真理清职责范围,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实现纳税人满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税总办发【2019】65号文)的要求,将A级纳税人名单、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等6项基层公开事项及时、实时、按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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