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烟台高新区税务局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政策。确保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税务部门的综合治理能力。
2019年我局以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烟台市税务局)网站县局模块、烟台高新区官网、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纸质公开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2019年高新区税务局在烟台市税务局外网及时公开更新了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县局工作动态4条。在烟台高新区官网公开了《2018年度原烟台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决算》,协助高新区做好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第133158号:关于改善农村创业环境提案的答复》,在烟台高新区官网和烟台高新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信息51条。答复12345市长热线25条。
加大税收征管事项公开,通过办税服务厅公示栏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及时发布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公告、限期申报公告、限期纳税公告、委托代征公告等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纳税人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内容。2019年通过办税服务厅公示栏公开各类信息15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1006 | 100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22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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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配套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政务公开的认识要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人手不足,政务公开措施创新不足,在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服务以及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推动今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信息化、公开化、透明化,2020年烟台高新区税务局将提高认识,增加互动,立足本职,统筹兼顾,优化流程,加强考核,创新载体,拓宽范围,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齐抓共建,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台阶。